1. 目的:指导检验结果出现超出标准(Out of specification,简称OOS,下同)时的正确调查,找出产生OOS的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对产品的质量做出公正的判定。
2. 范围:适用于公司QC实验室发现的不合格结果的分析调查和处理。
3. 责任: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QC分析人员的职责
,对引起不合格结果的,应如实记录,及时控制样品、溶液至调查结束。
,及时报告,并协同QC负责人进行结果准确性的调查和完成相关的调查报告。
,譬如样品溶液泼洒或样品混合物没有全部转移等,分析人员应立即记录所发生的情况,终止继续操作。
QC负责人的职责
,对可能的原因进行客观及时的评估,以确定结果是否归因于实验室差错,还是反映了生产过程的问题。及时的评估,包括对原先使用的分析溶液、分析仪器和玻璃器皿的复验,从而对实验室差错的推测提供更多的可信度。评估包括下列步骤:
与分析人员讨论分析方法,确定分析人员的理解、正确过程的执行。
检查分析所得原始数据,包括所得图谱、计算过程、溶液和检验用的材料等,确定有无异常或可疑数据。
确定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记录。
检查标准品、试剂、溶剂和其它用到的溶液,应满足检测要求。
记录存档所进行评估的证据。
,应组织进行根本原因分析,确定差错的来源,并采取改正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
,如需调查,则要组织、参与调查过程,审核实验室调查报告。
QA职责
,参与实验室的扩大调查。
,并复核重新取样过程。
:审批不合格结果的全面调查报告。
4. 内容与程序:
:
(Out of Specification,OOS) 结果:包括所有超出标准或法定方法规定的可接受限度的所有可疑的结果。
:用于化验室检测的同一样品(制备的原始测定溶液所用的样品或第一次所取样品的相同部分)
:指用原始样品的制备溶液(如可用)进行的再测定。
:指对第一次所取的有效样品的一部分按规定方法重新进行的化验分析。
:指对已出现不合格结果的样品,按规定的取样规程,从同一批号样品中重新另取的第二组样品,供另外增加的化验使用,或复验用的样品不足时需重新取样测定。
:已知检测值的样品或已放行的样品留样。如:前一批测定的样品。
:因仪器故障和实验室操作相关的差错(如标识错误、计算、称量、稀释等)而产生的差错。
:由分析员、QC负责人等,按照书面的规定确定是否是实验室差错原因导致OOS结果的过程。
原则
,分析人员应立即停止实验,此时属于实验室差错,继续实验是无效的。直到QC负责人的同意,方可重新开始实验。
。以复检所得合格结果替代初始不合格结果时,必须
做出书面的合理的说明。
。调查应及时、认真负责,调查记录及报告应按文件管理要求归档。
:发现不合格结果后要求在15天之内完成调查,并填好各规定的表格;根据情况需要可延长到30天完成上述工作。
,则应查明该超标原因是否危及其它批或其它产品,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QC检测人员或QC负责人必须马上填写R-XX-1《OOS通知单》通知QA,以便于QA提前了解原因或通知客户。
调查步骤
、中间体、最终产品、稳定性试验样品、工艺验证和清洗验证的样品一旦出现OOS,分析人员应报告原始实验结果并使所有样品稀释液、标准溶液及所使用的仪器等均保持原态。
,分析人员应立即将实验条件、实验结果上报QC负责人,并通知QA,领取相应的OOS调查表,一个批号(不论有多个OOS项目)确定一个OOS受控号,(但每一个项目均需)按OOS程序处理。在原始化验记录中应记录OOS的受控号,以便跟踪。OOS受控号的编号方法:OOS-四位年份+三位流水号,如编号为OOS-2013001的OOS报告,表示公司2013年的第1个OOS。
-XXXX-2《检验结果超标(OOS)初
检测结果超标(OOS)调查和处理管理规程(参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