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绵阳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第一篇:绵阳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绵阳科技城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2022-03-0
4为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加强绵阳科技城建设,鼓励市内外各界人士积极引荐外来资金、项目到我市投第二条
鼓励引进的项目。
国家重点培养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及研发项目;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和矿产资源项目除外)、商贸物流、旅游开发及农副产品种养及精深加工等项目;
(三)引进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研发中心(机构)和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以及服务外包企业。
第三条
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
(一)专业招商。市政府设立2个专业招商小分队:一是由市招商局组建;二是由工业园管委会组建。市财政每年给予2个小分队各预算安排
6
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年初预拨30万元,年终完成了当年的基本招商任务的(具体任务另外下达),再核拨2022工作经费;未完成任务的,所余2022不再拨付。
专业招商队队员工作两年后成绩突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给予提拔重用。
(二)自主招商。鼓励单位和个人自主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引荐人通过提供投资信息、协助联系投资商、实质性促成了项目落户或直接引荐项目落户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条
鼓励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一)实行“谁引进、谁收益”的考核原则,鼓励各镇、各单位引进工业项目进入不成工业园。对引进入园的项目所产生的工业总产值、税收总收入、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外商进出口总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新引进外来投资项目个数等7项指标的计分归入引进单位得分。
(二)凡成功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
(一)、
(二)、
7
(三)项规定的项目进入XX市,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前五年税收本级财政分成部分进行三七分成(即70%归市财政,3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项目投入运营第六年起,该项目的税收(地方财政分成部分)实施八二分成(即80%归市财政,2022引进该项目的县区);在异县区落户的县区级引进项目,在该项目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税收的本级财政分成部分(市70%,县区30%)返还给县区,由该项目的引进县区与落户县区五五分成。
(三)对成功引进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单位,在项目正式投产后,依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金作为单位专项工作经费。
1、对成功引进本办法第二条第
(一)项规定的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
2、对成功引进本办法第二条第
(二)项规定的项目,若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以下,‰给予奖励;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
3、对成功引进本办法第二条第
8
(三)项规定的项目,在项目正式营业或竣工后按第二年缴纳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的10%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予以提拔重用。
第五条
鼓励个人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凡成功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落户XXX的引资人,按引入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至5‰给予一次性奖励:
1、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按1‰奖励;
2、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按2‰奖励;
3、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000万元至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按3‰奖励;
4、固定资产投资超过6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的,按4‰奖励;
5、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以上的,按5‰奖励。
第六条
奖励审核。
9
(一)成立市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工作小组,由市分管招商办工作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等单位负责人为评审工作小组成员。评审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招商局牵头负责。
(二)项目引荐人向市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工作小组提出奖励申请后,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评审确定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
奖励确认办法。
(一)申请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须经项目投资方和提供经营场地方确认,并在实际引进的资金、实物到位后,方可向市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二)按引进项目的实际投入资金额(不含流动资金、增资扩产资金)计算奖金。
(三)外资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以提供验资报告的有效凭证为准;内联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以提供固定资产投资的有效凭证为准。
第八条
项目引
绵阳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