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突管理规定
为确实增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作的正常展开,特拟定《潘一矿防突
防备突出事故发生,保证采掘工作面防突工
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换所及通风调换报告,对于软分层
厚度、煤层厚度变化15%以上,煤层构造凌乱,有地质构造变化等状况的一定立刻
停头,采纳防突举措。发现有突出先兆一定立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并实时向调换所报告。若是状况有变化未实时报告,发生了事故,追究班队长的责
任。
4、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一定在上下风巷距工作面每隔100米左右施工一个逃难峒室,硐室的地址应随工作面的推动向前搬动,硐室设置一定吻合《防突细则》要求。
5、排放钻孔或抽放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一定清理好迎头遗煤,并在煤壁背好帮,增强迎头支护。排放钻孔及抽放钻孔的施工参数及质量一定吻合防突举措的要求。
6、每次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孔施工,施工单位要实时报告调换所安排管子工安装延
接抽排管路。抽排区要对封好合好的钻孔实时进行抽放。
7、防突钻孔施工开始时,钻孔施工单位随从班队长一定向矿调换所和通风调换回报
开孔时间以及每小班施工钻孔的数目和每一钻孔的的孔深和打钻状况(如喷孔、夹
钻等动力现象),调度所和通风调换应做详细记录。
8、迎头展望、举措孔都要做到挂线施工,定长定向作业,钻孔长度不够,方向与
设计不符的报废重打,全部打钻参数都详细记录在钻孔施工记录表和防突举措牌板
上。
9、抽放、排放钻孔施工达成后,钻孔施工单位随从班队长一定实时向调换所和通
风调换报告,同时要实时将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交抽排区保存,通风调换值班人员
应记录下钻孔打完的正确时间,实时安排防突员按举措要求进行收效查验。
10、钻孔施工单位要详细记录钻孔施工状况、技术负责人要实时认真审察各茬钻孔
施工记录报表,若施工过程中迎头有地质构造、煤层变化、喷孔、夹钻、顶钻等异
常现象时,要实时将有关打钻资料、迎头状况报告总工程师、通风科、地测科、抽排区,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解析资料,采纳相应增补调整举措。
11、排放钻孔施工达成后,一定进行开释,开释时间很多于8小时;抽放钻孔施工达成后一定进行抽放,抽放时间很多于16小时,尔后对排放钻孔或抽放钻孔进行收效
查验。只有当查验指标小于临界指标时,防突员方可依据举措孔的深度确立同意掘
进距离并将防突作业牌交给迎头班队长,允许按规定进尺,不然一定重新采纳防突
措施,直至检验指标降到突出临界指标以下为止。
12、综掘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割煤速度,一定割一棚架一棚,一次截深不
;,以减少刹时新的裸露面,减缓刹时瓦斯涌出量,以防引诱突出。现场安监员、测气员要严格掌握监察。
13、突出掘进工作面停工后恢复生产前一定由通风科牵头组织通风、抽排、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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