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客人遗留物品处理程序
客人遗留物品处理程序及标准
一、发现遗留物,及时报告
员工无论在任何地方捡获任何遗留物品,都必须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客人遗留物品处理程序
客人遗留物品处理程序及标准
一、发现遗留物,及时报告
员工无论在任何地方捡获任何遗留物品,都必须尽快交到总机,捡到遗留物不上交者,将根据《员工手册》规定,给予处罚。
1、所有拾到客人的物品,必须报告本部门主管处或由部门领班在
当班时间内交到总机,讲清房号或台号、物品名称、数量、发现地点、拾获者,贵重物品由总机立即报告大堂副理处理。
2、总机立即与前台联系(客人未离开酒店),以便及时将遗留物品
交还给客人,如是常住客人,由前台联系客人领取。
3、如客人报失物品,而又匆忙要离开时,可要求客人先留下联系
地址、电话,待查清楚后再明确答复客人。
二、分类
1、贵重物品
(1)金银手饰、珠宝饰物等
(2)相机、录像机、幻灯机、放映机、手表等。
(3)所有外国货币、人民币现金。
(4)信用卡或支票。
(5)工作证、证明、身份证、护照等物件。
(6)价值超过90元人民币的物品。
(7)易燃、易爆物品及枪支等(如发现此类遗留物品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转交保安部处理)。
2、非贵重物品
(1)眼镜。
(2)钥匙。
(3)日常用品。
(4)价值90元人民币以下的物品。
(5)杂物。
(6)已开启的食物、饮料及药物(保留此类遗留物品的时间最多为三天)。
3、登记
总机话务员根据服务员所交的遗留物品,在遗留物品记录本上注明房号,拾取日期,拾交人姓名,物品名称、品牌、尺码、数量、颜色、质地、保存位置及移交接收人签字。
三、保存
1、所有遗留物品都必须保存在失物储藏柜里;
2、贵重物品与非贵重物品分开存放;
3、贵重物品由大堂副理和前厅部负责人放入贵重物品保管箱专柜管理,钥匙由前厅负责人保管;
3、客人遗留现金当班次上交财务部取得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放入贵重物品保管箱专柜。
4、非贵重遗留物由总机员工按月分类摆放,遗留物摆放应归类整
齐,并保持干净、整洁。湿的棉织品经楼层或洗衣房处理后打包保存。
5、根据酒店规定的遗留物品保存期执行。保管期限:贵重物品:一年半。一般物品:六个月。食品:三天至一星期。水果类物品一天。逾期无人认领,由酒店统一处理。
四、认领
1、认领方式:A、直接认领;B、请人代为认领;
2、总机每日将遗留物品根据情况联系客人(特别是常住客人)在大副处领取,并作好电话记录,
3、普通物品由大堂副理签领后交还客人;
4、贵重物品,客人(或代理人)在大堂副理处领取,必须先描述失
物特征(品牌、型号、产地、颜色、遗失时间地点等),无误后再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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