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密封及标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 文件错放或提前拆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磋商无效。
响,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
,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 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得分高低顺序 推荐。
,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在磋商结束前,未得到中心允许,供应商代表不得离开候标场地现场。
终止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 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违规行为的;
,采购任务取消的;
。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 疑函”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格式填写。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确定成交供应商
,并标明排列顺序。排 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第二、三名为备选供应商, 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可以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就响应文件所 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如果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 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对其他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 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 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 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磋商。
,成 交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 知书将挂网公告,其视为通知了所有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成交 通知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质疑与投诉
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的条款、技 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依法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要求修改或澄清。
作出答复。
、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内,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负有举证的责任。在 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如果有分包)、质疑的 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 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供应商在经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上供应 商公章后,将该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视为无效质疑:
;
、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
24投诉
,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扰乱政府采购工作,情节严重的,将报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处罚情况在相关网站上公 布。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 的事项不得超出己质疑事项的范围。
,应按照磋商前须知附 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从其规定。
,采购人有权取消该 授标,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从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另行 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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