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课时津贴方案
市职业中专课时津贴补助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全体教师勇挑重担,争创佳绩,不断提高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课时津贴方案
市职业中专课时津贴补助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全体教师勇挑重担,争创佳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多劳多得,奖惩分明的教学激励机制,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实施对象
全体编制内上课教师。
课时津贴补助办法
,除按《结构工资方案》进行绩效考核外,另外进行课时津贴补助考核。
,月课时超过48节的课时按10元/节发放超课时津贴。
,按4元/节标准发放补助。
(含体育训练队等)利用文体活动时间进行活动,经教务处考核,时间不少于45分钟,按10元/节标准发放补助。
,月课时超过48节的课时和每天第七节课按15元/节发放超课时津贴。
,经核实按3元/次标准发放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考核
教师上课,早晚自考核,按月统计造表,报校长室审核后,由财务室统一发放。
教师公差(凭公差单)或因事、因病请假(凭请假条)等原因耽误课时,不享受课时津贴。无公差单或请假单而耽误课时的按旷课处理。
教师调课在未超月课时的情况下不按超课时计算课时津贴。
教师每旷课一节按10元/节标准予以扣罚,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元/次,下班辅导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早晚下班辅导旷一节扣8元。
经教务处批
课时津贴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