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8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一
今年寒假我又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了一遍,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许多遍了,但仍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觉。
福尔摩斯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中的主子公福尔摩斯有做事仔细、视察细致、坚持不懈、思维灵敏、锲而不舍的优秀精神和品质。在这一本书中,主要讲的是一个特别特别离奇的案件:十年前,玛丽的父亲突然失踪,留下了一张带有四个签名的地图;六年前,薛蛙的父亲溘然离世,身旁惊现“四个签名”的字条;现在,薛蛙的哥哥在密室遇害“四个签名”的字条重现眼前。十年间,“四个签名”总是阴魂不散。但是,福尔摩斯用他超长的视察实力和推理实力,解开了重重谜团,最终抓住了真凶。
看了这一本书我觉得书中的人物形象都特别好玩,他们的性格都不一样,各有各的特点,福尔摩斯稳重,华生谨慎,薛蛙和善,小兔子机灵,杜比能干······其中,我最观赏福尔摩斯,因为他有许多优点,在书中,他智勇双全、幽默风趣、做事仔细、细心周到,值得我们学习。
从这一本书中,我不仅收获了乐趣和学问,还明白了特别多的道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五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守的意志,再加上一双让犯人闻风丧胆的正义之眼。这就是著名天下的神探——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困难的谜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验。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超群的才智和丰富的阅历将案件侦破。其中,我最喜爱的是《血字探讨》。这是作者柯南道尔于1887年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
故事大意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在地下室遇到了好挚友华生,他们确定在贝克街住下来。这时,警长打来电话,让福尔摩斯去侦察一件案子,福尔摩斯超乎想象地在一塌糊涂的环境中找出了凶手。
我觉得福尔摩斯破案有一大秘诀:细心。每次他在破案的时候,特别擅长视察,不放过身边每一个细微环节,哪怕是一滴水,一个小洞。假如我也能像他一样,每次在考试的时候细心些,仔细地读题,然后再做出正确的回答,那我的分数不就能高起来了吗?每次考试我都会因为一些小细微环节而扣分,比如小数点没加、少一点、多了一个字母等等,这些错误都让我与高分无缘,以后我肯定要努力改正。
福尔摩斯身上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品行,希望大家有时间都去读一读,品一品。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六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爱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觉很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楚,逻辑严谨,行动快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环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乎其微的细微环节都能引起他的爱好。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言听计从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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