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届毕业研究生离校登记表
姓名
性别
专业
学历
□硕士□博士
联系电话
毕业生类别
□统招统分□定向/委培□艺术硕士□同等学力
①所在系及
本专业研究所
②图书馆
③教务处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④户籍、药费管理部门
⑤宿舍管理部门
⑥研究生院总务部门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⑦院财务处
⑧学生处
⑨学位办
签字:
年月日
□毕业证
□派遣证
□户口迁移卡
□党组织关系
签字:
年月日
□学位证
签字:
年月日
附: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
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按照表格规定①至⑨的顺序到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2、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和北京市教委文件规定,对于毕业离校时确实正在落实就业单位过程中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后,可暂缓办理户口、档案迁转手续,户档暂存期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逾期仍未签订就业协议的,一律办理二分回生源地的就业派遣手续。离校时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且无法提交用人单位证明的,学校将按照北京市教委规定为其办理二分回生源地的就业派遣手续。
3、所有部门签署意见后,先到学生处领取毕业证书、派遣证、户口迁移证和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再到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
艺硕、同等学历毕业生只领取学位证书。
4、凡未在学校宿舍住宿的毕业生,“宿舍管理部门”一栏由研究生院总务部门统一签署意见。
5、办理离校手续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
6、各部门办公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部门
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所在系及本专业研究所
各系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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