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
《乡土中国》费孝通著,人民出版社,()
序言
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来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2、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它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倚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这种“实在”只能用有形的东西去象征它、表示它。在团体格局的社会中才发生笼罩万有的神的观念。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象征在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中,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
3、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4、每个“人子”,耶稣所象征的“团体构成分子”,在私有的父亲外必须有一个更重要的与人相共的是“天父”,就是团体。----这样每个个人人格上的平等才能确立,每个团体分子和团体的关系是相等的。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
5、“代理者”Minister是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一个基本的概念。
6、神对每个个人是公道的,是一视同仁的,是爱的;如果代理者违反了这些“不证自明的真理”,代理者就失去了代理的资格。团体格局的道德体系中于是发生了权利的观念。人对人得互相尊重权利,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防止团体代理人滥用权力,于是发生了宪法。宪法观念是和西洋公务观念相配合的。国家可以要求人民的服务,但是国家也得保证不侵害人民的权利,在公道和爱护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7、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8、由于团体缺乏具体性,所以“仁”的观念只是逻辑上的总合,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因此和“天下”相配的“仁”也不能比“天下”观念更为清晰。----负有政治责任的君王,也得先完成他私人间的道德。
9、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
七、家族
1、氏族: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
2、从主要的格局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差序格局和社会圈子的组织是比较的重要。
3、家庭: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
4、家族在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族也可以等于家庭。家族是从家庭基础上推出来的。家族包括生育的功能,但不限于生育的功能。
5、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
6、中国的家庭具有氏族性。一方面,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
7、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
八、男女有别
1、感情定向:一个人发展他感情的方向。
2、对感情:心理学从机体的生理变化来说明感情的本质和种类;社会学从感情在人和人的关系上去看它所发生的作用。
3、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
4、Oswald Spengler《西方陆沉沦》--西洋曾有两种文化模式:
(1)亚普罗式(Apollonian),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它超于人力的创在,人只是接受它、维持它,但人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
(2)浮士德式(Faustian),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现代的文化。
5、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
6、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7、乡土社会中阻碍着共同生活的人充分了解的却是个人生理上的差别。在以充分了解来配合人们相互行为的社会中,这性别的鸿沟是个基本的阻碍。(男女性别差异→结合基于异→乡土社会是一个充分了解的社会→异的基础上求统一是浮士德式的企图→是一个求同的过程,最后的统一永远不会完成→男女感情激动的发达使生育事业(社会的基本事业)摇摇欲坠,或者说不稳定→乡土社会需要稳定→男女之间不必求同→男女关系需要一种安排来避免激动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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