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榄核镇第一批(七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及管道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FEGD-CT17195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4月20日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17年度榄核镇第一批(七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及管道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FEGD-CT17195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度榄核镇第一批(七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及管道维护项目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类别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人民币)
2017年度榄核镇第一批(七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及管道维护项目
服务类
三年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五、合格的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备: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不包括暂定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具备《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因不良行为被政府采购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罚,或在市招投标相关网站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承诺书或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 4月 21日起至2017年5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如不是法人到场报名需提供),(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报名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无需重复注册。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5月17日9时00分至2017年5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5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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