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职业准备与就业指导》
专题课件
制作: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郑光顺
zhgsh68@
大学生职业准备与就业指导
之四
就业权益与劳动法规
目录
一、就业权益
1、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2、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维护
3、防范求职陷阱
4、反对就业歧视
二、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内容
2、劳动合同的订立
3、违约责任
4、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5、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就业权益
一、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毕业生作为就业主体享有多方面的权益,根据目前就业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主要享有以下几方面的权益:
1 . 获取信息权
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成功就业的前提和关键,只有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用人单位。毕业生获取信息权,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1) 信息公开:所有用人信息向全体毕业生公开。目前大部分高校建立了毕业生需求信息登记制度,凡需要录用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须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由指导中心向毕业生发布用人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和截留。
(2)信息及时
信息及时也就是毕业生获取的信息必须及时有效,而不能将过时无利用价值的信息传递给学生。
(3)信息全面
毕业生有权获得准确、全面的就业信息,以便对用人单位有全面的了解,从而做出符合自身要求的选择。
就业权益
2 . 接受就业指导权
学生有权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指导,包括向毕业生宣传国家的有关就业方针、政策;宣传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原则、规定和程序;对毕业生进行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生根据国家需要、社会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择业。通过接受就业指导,使毕业生能够准确定位、合理择业。当然,随着毕业生就业真正市场化,毕业生接受就业指导也将逐步从学校走向市场化。在这个过程中,市场指导可能就是有偿的。
就业权益
3 . 被推荐权
高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责。经验证明,学校推荐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取舍。毕业生的被推荐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事求是推荐:应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推荐,不能故意贬低或拔高毕业生在校实际表现
2、公平推荐:公平、公正推荐,给每位毕业生以推荐的机会,不能厚此薄彼。
3、择优推荐:真正体现,优生优分、学以致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导向
就业权益
4 . 就业选择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实行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只符合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就可以自主选择用人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更不可将个人意志强加于毕业生,强令毕业生到某单位就业的行为是侵犯毕业生就业选择权的行为。
5 . 公平受录用权
用人单位使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但目前毕业生的公平受录用权受到很大冲击,也最为毕业生所担忧,同时也给在校其他学生产生了不良影响。由于各项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滞后,完全开放公平的就业市场尚未真正形成,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如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关系就业等。
就业权益
6 . 违约及求偿权
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定就业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约,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否则毕业生有权要求补偿。在目前的就业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毕业生重复签定多份协议的情况时有发生,应当引起各方面的注意。
就业权益
二、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维护
1 . 签好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权利义务的书面文本,一般是由国家教育部制定统一格式。毕业生也须认真签订好就业协议。
(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2)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
(3)写明违约责任
就业权益
2、遵循市场规则,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无论是自荐,应聘,接受面试、笔试,洽谈就业意向,都应本着“真诚、信实、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争,双向选择。同时,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夸大优厚条件,以欺骗手段吸引人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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