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报告
项目名称:鸡西市鸡冠区李虹江花园36号楼3单元3层1440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黑龙江融源地价评估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黑)融源(2016)(估)字第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一七年二月八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摘要
估价项目名称
鸡西市鸡冠区李虹江花园36号楼3单元3层1440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委托估价方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
估价目的
根据委托方出具的《委托估价函》及《房屋交易和产权确认书》,鸡冠区花园36号楼3单元3层1440号住宅拟进行产权交易,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产权交易人李虹江需为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委托方为此委托我公司对该宗地进行评估,为其办理出让手续提供土地价格参考。
估价期日
2017年2月8日
估价日期
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9日
地价定义
待估宗地现状用途为住宅用地,本次评估设定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基础设施具备“七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通气),宗地内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通气及场地平整),本次评估设定开发程度宗地外同宗地实际开发程度,宗地内场地平整。
本次估价设定土地价格定义为待估宗地于估价期日(2017年2月8日),现状利用条件下,设定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外基础设施达到“七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通气),宗地内场地平整,,出让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3年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
估价结果(货币种类及单位:人民币万元)
估价人员在现场查勘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出位于鸡冠区花园36号楼3单元3层1440号,,在估价设定用途、使用年限、开发程度和现状利用条件下,于估价期日2017年2月8日
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为:
评估土地面积:
单位面积地价:152元/平方米
楼面地价: 41元/平方米
总地价:
大写:叁仟贰佰零叁元整
估价对象估价结果详见《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土地估价师签名
估价师姓名
资格证书号
发证机关
估价师签名
袁磊
2006230004
国土资源部
程攀
2007230002
国土资源部
土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黑龙江融源地价评估有限公司
2017年2月9日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机构:黑龙江融源地价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期日:2017年2月8日
估价报告编号: (黑)融源(2016)(估)字第号估价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者
宗地编码
宗地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证明号)
宗地位置
实际用途
设定用途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际土地开发程度
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
建筑物情况
土地使用权年限(年)
评估面积(㎡)
土地单价(元/㎡)
总地价(万元)
张博拟转让给李虹江
175185160010300301
鸡冠区花园36号楼3单元3层1440号住宅用地
S200801673
花园36号楼3单元3层1440号
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宗地红线外“七通”红线内“七通”及场地平整
宗地红线外“七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买卖
3
152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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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上述土地估价结果对应的是在土地使用年期内,具有转让、出租、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至估价期日止,待估宗地不存在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2、基础设施条件: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通排水、通供暖、通气)、红线内“七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通排水、通供暖、通气)及场地平整。
3、规划限制条件:城市规划为一般限制。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估价机构:黑龙江融源地价评估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17年2月9日
第二部分估价对象界定
委托估价方
委托单位:鸡西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山路1号
法人代表:程显涛
联系人:苏长斌
联系电话:0467-2621835
邮政编码:158100
估价对象
此次估价对象为鸡西市鸡冠区花园36号楼3单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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