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14 年修订本)
根据 2014 年 5 月 28 日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制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减资和购回股份
第五章……………………………………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第六章………………………………………………股票和股东名册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章………………………………………………………股东大会
第九章……………………………………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一章………………………………………………………独立董事
第十二章……………………………………………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章…………………………………………………公司总经理
第十四章………………………………………………………监事会
第十五章……………………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六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十七章………………………………………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八章…………………………………………………………保险
第十九章………………………………………………劳动人事制度
第二十章……………………………………………………工会组织
第二十一章………………………………………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第二十二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三章……………………………………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二十四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章………………………………………………通知和公告
第二十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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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系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
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
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简称《必备条款》)、《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133 号
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1997 年 8 月 19 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510000400003856。
公司的发起人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于 1997 年 9 月 3 日经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
首次向境外公众发行 89,532 万股 H 股,于 1997 年 10 月 7 日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 50,000
万股 A 股,并于 2009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ICHUAN PANY LIMITED
第六条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
3
邮政编码:610041
电话:(028) 85527507 85527526
图文传真:(028) 85582022 85530753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第八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外商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经国务院授权
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并取代公司
原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章程。
第十条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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