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一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十大留意事项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晰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二: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详细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确定,在合同中必需约定清晰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 违约责任。须要提示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假如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 的,干脆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限制资金风险。租房合同签订留意事项三:合同应当依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假如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 取违约金;假如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担当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运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修理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篇三 : 租房签合同留意事项租房合同,即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供应给承租人运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那么,租房签合同留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来看看吧。1、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肯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修理及费用也写在合同里,以避开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担当。假如在运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修理,费用应由谁担当,这是双方须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全部人,但并不限于全部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运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运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运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全部权为由主见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担当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其次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样。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运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运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接着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肯定的限制。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冲突。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运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全部业主、租户供应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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