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27
滨州市国税局
山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营改增”业务介绍材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培训
2013年7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报举例
2017/7/27
山东省国税局
例一:“应税服务”:
1、应税服务(一般计税方法);
2、应税服务(一般计税方法)+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
3、应税服务(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4、应税服务(一般计税方法)+即征即退应税服务
例二:“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留抵挂账)
申报表填报举例:“应税服务”(一)
2017/7/27
山东省国税局
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基础业务:
假设该企业仅从事提供应税服务的业务,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其应税服务无差额征税规定,该企业不兼营货物及劳务,也不属于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企业。2013年8月(营改增实施后)发生如下业务: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情况
★业务一:2013年8月16日,取得某项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
(二)进项税额的情况
★业务二:2013年8月15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20万元,。
★业务三:2013年8月20日,接受本市其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万元,税额600元。
申报表填报举例:“应税服务”(一)
2017/7/27
山东省国税局
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基础业务:
★业务四:2013年8月15日,接受上海市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纳税人自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11%”“税额”栏550元;
★业务五:2013年8月15日,接受北京市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税额为350元。
(三)进项税额转出
★业务六:2013年7月,接受本市其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 2013年8月份服务终止,作为服务接受方到税务机关办理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张,税额为1000元。
申报表填报举例:“应税服务”(一)
2017/7/27
山东省国税局
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基础业务: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业务一=60000
2、进项税额=业务二+业务三+业务四+业务五=34000+600+550+350=35500
3、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六=1000
4、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35500+0-1000=34500
5、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34500
6、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0
7、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60000-34500-0=25500
8、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25500-0=25500
申报表填写:案例用表\案例二\
申报表填报举例:“应税服务”(二)
2017/7/27
山东省国税局
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基础业务+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即征即退业务:
在“基础业务”的基础上,假设该企业还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和银监会批准。2013年8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四)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情况
★业务七: 2013年8月10日取得融资租赁收入20万元。
★业务八:2013年8月17日,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关税完税凭证,税额10万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6%)=业务一=60000
销项税额(17%)=业务七-业务八=(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金额)÷(100%+税率)×税率=(200000-100000)÷(100%+17%)×17%=
2、进项税额=业务二+业务三+业务四+业务五=34000+600+550+5000×7%=35500
3、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六=1000
申报表填报举例:“应税服务”(二)
2017/7/27
山东省国税局
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基础业务+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即征即退业务: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4、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35500+0-1000=34500
5、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34500
6、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0
7、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60000-34500-0=25500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即征即退)=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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