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明效劳标准
文明效劳标准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按章办事,秉公执法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严于律已、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导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二是听取科室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征求干部职工对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搞好交通工作献计献策。
局务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主要内容:⑴听取各科(室)阶段性工作汇报和工作安排;⑵分析研究涉及全局情况的工作思路、任务;⑶研究讨论重大工程的交通行政审批、公路建设等项工作;⑷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干部奖惩、任免、大额资金开支、干部福利及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⑸涉及全局性的其他重要工作。局务会由局长召集,也可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局长办公会(含碰头会)一般固定为每周一召开,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主要内容:⑴交流上周的工作,提出本周工作的安排意见;⑵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形成初步意见,为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做准备;⑶研究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⑷其他临时遇到的重要工作。局长办公会(碰头会)由局长召集,或由局长安排副局长召集,参加人员为局长、副局长、以及议题相关的其他科室人员。
公务接待制度
接待方法公务接待工作在局领导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经办,按照统一安排,对口接待的原那么进行,一般性接待由办公室和业务科(室)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重大接待活动由局长主持相关会议研究接待方案,办公室和有关科(室)执行。
接待范围⑴上级交通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⑵兄弟县(市、区)交通部门到本局从事业务活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⑶经局领导同意,到本局办理业务的其他单位人员。
接待标准接待上级领导和外来客人员按照既表达热情又崇尚节俭的原那么进行。⑴用餐。重要客人在本县活动期间每批可以宴请一次,其余为工作便餐。标准参照县委、县政府接待的规定执行。⑵陪餐。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宴请时本地联餐人员控制在1至3人范围,因工作需要从事后勤效劳的其他人员一律用工作餐,客人便餐的陪客人员为1人。⑶陪同效劳。上级交通部门领导一般由局主要领导和有关方面领导陪同,其他内设业务部门来客及兄弟县、镇来客一般由分管局领导和相对应的科(室)负责同志陪同。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
限时办结制
一、上级限时要求承办的工作或要求上报的情况〔材料〕,应在时限内办结。
二、有关单位转送的报告事项,经局领导审阅,经办科室应在批阅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三、信访材料在收到之日起,应在1个工作日内转送有关科室,受理科室要按规定的时限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首问责任制
一、群众来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不管来访者与本人的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并按照来访者的办事意图负责找到或联系到承办科室与人员后,方可告辞。
二、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对来访者提出的呈办事项,必须按职责要求和效劳承诺及时办结。超出承办范围的,应认真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并告之办事程序。
三、不得对来访者态度粗暴、不理不睬或言行不文明。如被发现,由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抱歉。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告诫,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
四、电话咨询或举报投诉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话的事项、来电话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接电话要热情,礼貌。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改良机关作风,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提高效劳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来我局办理交通业务相关事项或投诉的同志,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并一次性告知该相关业务的全过程和有关要求,即:办理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时限等,并提供有关文件。
二、来我局办理有关事项或投诉,假设涉及到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待来访的科室工作人员,应告知来访者该到哪些部门和单位办理,必要时应帮助来访者通过电话联系。
三、凡未能做到以上两条,造成群众办事屡次往返,贻误工作、延误办事时限被投诉的,将按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交通局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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