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选举办法9篇
一、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选举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和组织下进展。 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中选人名单。
(6)大会完毕(总监票人封存选票,监票人员在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后交大会主持人)。
党代表选举方法篇2
一、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方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直接实行候选人数多于中选人数的差额选举方法进展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区委教育工委批准,下届总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依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举、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根底上提出预备人选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争论,然后依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5名,其中监票人2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视下进展工作。监票人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争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当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不少于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采纳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展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精确,字迹要清晰。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全票无效;画写局部模糊不清,可以识别的局部有效,无法识别的局部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中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中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中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乏的名额另行选举。假如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削减名额,不再进展选举。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中选人名单;宣布党(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状况时,先宣布书记、副书记中选人名单(书记、副书记中选人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挨次宣布),再宣布委员分工状况。
十、本选举方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代表选举方法篇3
一、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选举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和组织下进展。
三、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的方法。代表候选人为4名, 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1名,差额比例为25%。
四、凡党的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都有被选举权(在留党观察处分期的正式党员除外),凡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有选举权而因故未能到会的算缺席,不能托付他人投票。
五、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六、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根底上,依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为正式候选人,进展正式选举。
七、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
党代表选举办法9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