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指标[定稿]
选矿指标
(一)处理原矿品位
处理原矿品位是指入选处理的原矿中所含铁金属量占原矿处理量的百分比。处理原矿品位是由选矿厂取样化验的加权平均数求得。其计算公式为:处理原矿品位(%) = 处理原度。选矿金属回收率分别计算实际回收率和理论回收率两个指标。
其计算公式为:
实际金属回收率(%)= [铁精矿量(吨)×铁精矿品位(%)]÷
[处理原矿量(吨)×处理原矿品位(%)]
理论金属回收率(%)= [铁精矿品位(%)×(处理原矿品位(%)一尾矿品位(%))]÷[处理原矿品位(%)×(铁精矿品位(%)一尾矿品位(%))] 计算说明:
(1)实际金属回收率是选矿过程中实际回收金属量所占的百分数;理论金属回收率是用来验证明际回收率的精确程度,检查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凹凸的指标,两者的关系是:
实际金属回收率= 理论金属回收率一选矿机械损失率
在正常状况下,理论金属回收率总是大于实际金属回收率,即机械损失率总是正值。假如机械损失率过大或出现负值,则说明在计量、取样、化验等方面有不精确的地方,应刚好检查并改进。
(2)为了便于综合汇总,理论金属回收率的母项为原矿金属量,其于项为理论精矿金属量,它是以理论金属回收率与原矿金属量的乘积反求而得。
(3)铁精矿量以扣除水分后的干量计算。
(4)对于采纳在进入磨矿机前先由磁滑轮、重介质等粗选工艺的,其实际回收率可实行下列分段金属回收率的连乘积,然后再用精选回收率的子项数字反求母项数字。
分段金属回收率的计算公式为:
粗选实际金属回收率(%)=[选出矿石量(吨)×选出矿石含铁品位(%)]÷ [处理原矿量(吨)×处理原矿含铁品位(%)]
精选实际金属回收率(%)= [铁精矿产量(吨)×铁精矿含铁品位(%)]÷[入磨矿石量(吨)×入磨矿石含铁品位(%)]
入磨矿石品位应与粗选(简洁选别)选出矿石品位一样,均由取样化验的加权平均数求得。当粗选选出矿石全部入磨时,入磨矿石量与粗选选出矿石量也应一样。
(五)选矿比
选矿比是指原矿处理量与选出的精矿量之比。即每选出一吨铁精矿所需处理的原矿数量,通常以倍数表示。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实际选矿比(倍)= 处理原矿量(吨)/铁精矿量(吨)
理论选矿比(倍)=[ 精矿品位(%)-尾矿品位(%)]/[原矿品位(%)-尾矿品位(%)]
计算说明:
(1)公式中的处理原矿量、精矿量应与选矿金属回收率等指标的相关数据一样。
(2)有多种选矿产品的选矿比,其子项不变,分别以各该产品的精矿量为母项,求出各该产品的选矿比。
(六)选矿实物劳动生产率
选矿实物劳动生产率是指在报告期内选矿厂全部人员或工人及学徒人均处理的原矿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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