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承诺书
创建文明城市承诺书 篇1
按照XX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门前五包”责任制有关要求,我承诺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
1、包环境卫生:积极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自备废弃物容器,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并放置在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七)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八)不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不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
(九)不在划定的区域外焚烧冥纸、抛洒祭品;
(十)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四、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开展广场舞、露天表演等健身娱乐活动,应当合理选择场地、时间,控制音量,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二)不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
(三)不违反规定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四)不损毁、侵占公共设施设备、他人财物或者共享交通工具;
(五)饲养犬只应当依法办理许可登记手续,不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束犬链牵领,自觉清理所携犬只粪便,不携带犬只进入办公、生产、经营等公共场所(导盲犬、助残犬、警犬等特殊用途的除外);
(六)遵守互联网管理规定,不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低俗淫秽信息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七)不参与色情、赌博、涉毒、封建迷信及其他低俗活动;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五、维护交通秩序,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行驶,服从交通警察指挥,主动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乱停乱放,不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应急车道;
(二)驾驶机动车不随意变道、穿插和超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规范使用灯光和喇叭,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
(三)驾驶和乘坐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四)驾驶非机动车不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不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五)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随意横穿道路,遇机动车礼让时快速通过,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六)不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承诺单位:xx区xx幼儿园 承 诺 人:xxx
承诺时间: 20xx年x月xx日
创建文明城市承诺书 篇3
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自觉维护人防工作者良好形象,推进办(局)文明单位创建进程,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好公民、单位好职工、家庭好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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