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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祥生·君城1、2、3、9、10、11、16、17、18#楼工程
招 标 人〔盖章〕: 泰兴市 祥 ±〕付完成工作量的 50%,主体完毕〔封顶〕付完成工作量的50%〔按层平均〕;外粉刷、门窗完毕付至合同价的60%。
余额除留结算价 5 %作为质量保修金外,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后三个月结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立方工地代表签证。建立单位保证按上述条款支付,不拖欠工程款,拖欠款按时间计算利息,纳入结算价;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工程款挪作他用,不得拖欠施工人员或分包人人工工资。
〔八〕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出具中标价的5% 的履约保证金,否那么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分包管理:
本工程总包人对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工期等负全面施工、管理、配合、协调、指导责任,投标人中标后拟将局部非主体或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招标人不同意分包的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擅自分包;招标人同意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分包工程在招标人的监视下由总包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方签订合同。
〔十〕工程施工负责人:
投标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与工程投标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的工程负责人相符,中标后必须由投标工程负责人亲自在现场组织施工,制止挂靠单位投标和中标后转包或由其他工程负责人替代在现场组织施工。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和由中标人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中标工程负责人必须完成中标工程的全部施工管理任务,施工中不得变换工程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工程负责人不能在施工现场管理,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增加一名副工程负责人,并报市招投标办、建管处备案,所完成工程业绩仍为原中标工程经理业绩。
〔十一〕其他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修改
〔十二〕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所有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澄清与补充文件、合同条款等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提交的针对招标文件、图纸、现场条件及一切影响招标的实质性容所提出的疑问进展解答,解答的主要容形成文字纪要后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且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单位和参考价编制单位,并报市招投标办备案。超过澄清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人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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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或投标单位以口头方式、方式向招标单位、招标代理等人员所作的非书面答复,招标单位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3、投标单位可提前与招标单位联系,前往工程所在地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展察勘,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当。
〔十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它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同时送招投标办备案。
2、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
3、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容考虑进去。
〔十五〕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建立部89号令、七部委12号令及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文件未尽事宜,遵照上述依据执行。
四、投 标 报 价
〔十六〕投标报价围: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围相应图纸的全部容,报价应为完成上述容所必须的材料、人工、机械费以及工程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十七〕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本工程工程采用清单方式计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核对工程量清单,并将误差与其他疑问在释疑前一并提交给招标单位,由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核实调整后,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单位据此计算工程工程的单价、合价及各种费用,工程量清单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工程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2、投标单位在收到正式工程量清单后截止投标时间前,发现正式工程量清单仍有误差,可在投标书后附上误差情况,待中标后双方核实认可,竣工结算时予以调整。如在投标时,未作出工程量清单误差的反映,那么视为招标工程量清单无误,今后将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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