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保健第九讲毒性
学习目的
掌握:中药毒性的概念;
了解:中药毒性和副作用的区别;
认识:中药的毒性;
了解:毒性反应产生的原因;
掌握:中药中毒的解救方法和预防措施,确保
安全用药。
中药的毒性
毒性的概 各国的传统医药学,都与本国的传统文化紧密相连。我国的中医药学,本来就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不例外。所以,要弄清中药学中的有毒与无毒的内涵,就必须从文字学入手,首先弄清“毒”字的本意。
药物或药物的偏性,对人体有双重作用,既能祛邪疗疾,又能造成伤害。
黄芩、黄连:苦寒清泄,既可清热泻火,治热性病;又能
伤阳败胃,引发寒邪内生或脾胃被伤等。
干姜、附子:辛热,既可散寒温阳,治阳虚里寒;又能伤
阴助火,引发火邪内生或津液被伤等。
升麻、柴胡:升提,功善升举清阳,既可治疗病势下陷之
证,又能加重病势上逆之疾。
旋覆花、代赭石:沉降,功能降逆止呃止呕,既可治疗气
逆呕呃喘息之证,又能加重病势下陷之疾
等。
中药也不是个个绝对无毒,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其中一部分偏性较突出,作用较强,当常量或稍大于常量应用时,虽不会损害人体,而大量应用则可对人体造成伤害
如:
大黄:苦寒,功能泻热通肠,若常量应用可治火热上攻或热结便秘,而大量或超大量应用则伤阳败胃;
人参:味甘而微温,功能补气生津、益智安神,若常量应用可治气虚欲脱及气津两伤等证,而大量或超大量应用则可引发滥用人参综合征,轻则火热上炎、口鼻出血,重则兴奋狂躁,乃至于死亡等。
一般说,有毒者力强,无毒者力弱。
正如明代朱櫹《普济方·卷五》所云:“有无毒治病之缓方,盖药性无毒,则攻自缓。”“有药有毒之急方者,如上涌下泄,夺其病之大势者是也。”
大黄与巴豆:虽均为泻下之品,但大黄无毒而力较缓,巴
豆有大毒则力峻猛;
肉桂与附子:虽均为补火助阳之品,但肉桂无毒而力缓,
附子有毒则力强;
茯苓与香加皮:虽均为利水消肿之品,但茯苓无毒而力缓,
香加皮有毒则力强等。
有毒中药
苦杏仁:有小毒,主要是因其所含的苦杏仁苷,在苦杏仁酶的作
用下能分解出氢氰酸所致。从理论计算,通常每1g生苦杏仁约可产生
,而氢氰酸为偏性非常突出的(即剧毒)物质。在极微剂
量时,就能轻度抑制呼吸中枢而显示止咳平喘的治疗作用;稍大剂量
时,即对人产生伤害,。
依此可推算出,成人对生苦杏仁的最大耐受量(一次量)是20g(约
50~60个),若超过这个量,又是研末冲服,则有导致中毒的危险。由
此可知,对生苦杏仁若用量在10~20g之间,即为“无毒”;而超过
20g,即为“有毒”。
近有报道,某1岁女婴,一次口服20余粒(约10g)生苦杏仁末而致
中毒死亡,即因过量服用所致。
超量--产生毒性
甘草:无毒,《本经》列为上品,若蜜炙后常量服用,可
收补中益气之功;若恃其无毒而大量久服,即可出
现不良反应,使服用者脘腹痞满或水肿。
人参:无毒,《本经》亦列为上品,若常量合理服用,可
收补气强壮之效;若恃其大补而滥用久服,亦可毒
害人体,轻则出现口鼻出血、烦躁不安等不良反
应,重则导致死亡。
合理用药--转化为无毒
有些有毒或大毒的药物,只要适量合理应用,则能化
毒为利,转化为“无毒”之药。
乌头:有大毒,《本经》列为下品,在使用常量与先下久
煎等合理应用条件下,不但不能毒害人体,反而可
收散寒逐湿止痛之功。
巴豆:有大毒,《本经》亦列为下品,在使用常量与去油
用霜等合理应用条件下,亦可收既不毒害人体,又
能消积导滞通肠之效。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常毒治病,十去其七;
小毒治病,十去其八;
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谷肉果菜,食养尽之,
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素 问
解救及护理
中草药中毒的解救
1、尽快清除未吸收的毒物
2、加快已吸收毒物的排出和解毒
3、支持疗法
催吐法:口服2-3小时内,病情轻而
且清醒者。
洗胃法:口服4-6小时内。
导泻法:用于清除肠道毒素。
清洗法:用于皮肤或黏膜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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