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扶办[**]3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小额信贷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信联发[**]84号),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机制,加快建档立卡贫困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扶办[**]3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小额信贷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信联发[**]84号),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机制,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确脱贫的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扶持到户,政府引强、市场运,规程序、防风险的工原则,以促进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镇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镇农商银行)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金融杠杆用,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确保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三、实施围与对象
扶贫小额信贷工在全镇围内开展,其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生产发展意愿、就业创业潜质、一定技能素质和还款能力并选择了适合的发展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农商银行评级授信的年龄在6周岁以下的贫困户。
四、工重点
(一)开展评级授信。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度三项指标,按照村级评议、镇审查、县级审核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制定贫困户评级授信表(附件1,一式三份,贫困户、镇农商银行和区扶贫办各执一份)。所有贫困户必须开展评级。同时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制定贫困户评级授信方案,并在**年9月底以前完成对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
镇、村成立评级授信工组,负责评级授信具体事务。镇工组由镇农商银行和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村工组由村两委、镇包村干部、驻村扶贫工队和村民代表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数确保占2/以上。
镇向区农商银行及其支行提供村贫困户花名册,由区农商银行各支行根据评级结果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建立增信、减信机制,鼓励贫困户诚实守信,按期还款。
(二)明确贷款方式和用途。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抵押、负担保的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比照同期基准利率执行。贷款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严禁用于用于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
(三)落实贴息政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标准原则为实际贷款额度的%,且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基准利率;贴息期限以贷款实际期限为准,但贴息资金总额每户原则上不得超过3元。贷款到期,贫困户全额还款后,区扶贫办依据区农商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经核定后,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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