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江苏省《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8]119号)
江苏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申请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其中,直接引用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应在前言中注明。同意该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266-2008。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地方标准《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议修改为:
。,则应按照第6章的要求进行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判断。
地区
建筑层数
≤3层
4~5层
6~8层
9~11层
≥12层
夏热冬冷地区
≤
≤
≤
≤
寒冷地区
≤
≤
≤
≤
≤
建议修改为:
。
各地区屋面传热阻限值R (m2·K / W)
地区
建筑层数
≥12层
6~11层
4~5层
≤3层
D≥3
≤D<3
D≥3
≤D<3
D≥3
≤D<3
夏热
冬冷
寒冷
建议修改为:
. --2规定的传热阻限值。--2的规定,则应按照第6章的要求进行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判断。
夏热冬冷地区墙体传热阻限值(m2·K / W) -1
朝向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6层
4~5层
≤3层
≤D≤
D>
D≤
D>
D≤
D>
南
--
东西
≥
<
北
--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板或外挑楼板、与非封闭式楼梯间相邻的隔墙
同北墙
分隔采暖空调居住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楼板、隔墙
北墙传热阻限值的60%, m2·K / W
寒冷地区墙体传热阻限值(m2·K / W) -2
朝向
≥6层
4~5层
≤3层
≤D≤
D>
D>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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