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8津市新洲至棠华岳山公路工程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津市市S238新岳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O—七年七月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a—
前言
1、为切实做好S238津市新洲至棠华岳山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支付程S238津市新洲至棠华岳山公路工程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津市市S238新岳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O—七年七月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a—
前言
1、为切实做好S238津市新洲至棠华岳山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使中期计量工作标准统一,提高工程质量和提供资金保障,特制定本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2、本办法依据湘交造价【2008】487号、《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湖南省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S238津市新洲至棠华岳山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S238津市新洲至棠华岳山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点,并总结了以往中期计量支付的经验进行编写。本办法未尽事宜仍按《湖南省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3、工程合约部负责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的财务审核与支付工作。本项目计量支付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核准、书面核实签认的方式进行。
4、本办法与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5、本办法由津市市S238新岳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工程合约部负责解释。
一、一般规定
1、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按设计变更审批程序报批后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
(3)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2、计量的主要依据
计量的主要依据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工程图纸、批准的变更、技术规范、修订后的工程量清单、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规定)及项目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等。
3、计量的主要原则
计量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总原则,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计量项目必须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做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且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并经验收质量合格,严禁超前计量,小于设计数量时,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计量;未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事先书面同意,对于大于等于设计数量时,仍按设计数量进行计量。
(2)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数量进行确认的过程,由总监办组织实施,关键性工程的验收,应通知业主工程合约部派人参加,总监办必须高度重视现场计量工作。
(3)分项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计量,隐蔽工程的计量在覆盖前应得到确认,每次计量时,承包人及总监办应严格按程序办事,必须做到手续完备,签字及时,资料完整,同时受总监办监督和工程合约部复查。
(4)变更工程必须按规定的权限由总监办、业主签署工程变更令后,才能计量。
(5)计量不排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如果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对重复计量或漏计现象应及时更正,承包人如虚报工程数量,将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给
予处罚;若业主发现往期计量存在问题,则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副主任、主任批复后,在下一期计量中修正。
(6)计量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计量原则。总监办、承包人从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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