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老师是园丁,还有人说老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老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了《中小学生守那么》、《中小学有人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老师是园丁,还有人说老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老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了《中小学生守那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标准》;当我成为老师的时候,学习了《老师法》……。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进犯老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老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老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可以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保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老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老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通过学习老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老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效劳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如今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那么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老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另外,老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老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标准。在工作中,严格标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效劳,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老师的道德行为标准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
“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挖苦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老师,包括环境),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和“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老师,不在于他读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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