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备注:对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归责原那么为过错责《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备注:对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归责原那么为过错责任,即由限制行为才能人或者其监护人进展举证,只有其证明学校没有尽到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存在过错的,学校才承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
第十二条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损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老师法》
老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第三款:对学生进展宪法所确定的根本原那么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着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第四款:关心、保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
第五款: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进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抗有害于学生安康成长的现象;
注意:按照老师法的规定,要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况只有以下三种:
第三十七条 老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成心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老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展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保护学生;对品行有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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