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韩国娱乐圈自杀事件不断涌现,从2007年1月至今,已经先后有郑多彬、崔真实、张紫妍、朴龙河等众多韩国娱乐圈明星艺人先后选择自杀结束生命,令外界不住扼腕叹息。除了经济、竞争、社会舆论等现实压力外,导致艺人自杀的更有那些无法排解的阴影——在中国网友眼里所谓的潜规则。近期,张紫妍(右图)遗书详情的公布,再次让“韩国娱乐圈潜规则”这一话题成为焦点。不过,韩国娱乐圈里的所谓“潜规则”,其实更应该称为“明规则”。整个圈子就如同一套系统,让艺人成为“被奴役的对象”。一般而言,有人若想进娱乐圈,则需要从“练习生”开始,而这就是他们被盘剥的第一步。
【明规则之一:做艺人先当“练习生”管理严酷几乎没自由】
韩国艺人大多在小学或高中,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称为“练习生”。而培训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从十四五岁开始培训,到十六七岁成熟期时出道。但他们的处境却并不像大众想像的那般美好。
军事化的残酷训练竞争激烈
据《中央日报》报道,韩国普通“练习生”的选拔已经达到了800选1的激烈程度。而练习生中又只有一半左右能够最终成功出道。这种供求间的严重不均衡是造成各种人权侵害的根本原因。目前正在中国发展的韩国籍女艺人Sara在接受网易娱乐采访(采访原文)时,也透露过一些韩国的练习生制度,Sara称:“一般的培训生(意即练习生)在10岁左右就要进入公司,在15岁的时候就会通过考试选拔艺人,这个过程是非常严格的,从声、台、体、表,包括化装造型都要学习,而且有严格的考核,不合格的会随时淘汰。”她还表示训练的过程中肯定会受到责罚甚至打骂。
前Super Junior-M组合成员韩庚在《鲁豫有约》中接受访问时曾谈到,“(在韩国)当练习生的时候,最多每天要连续练习20个时。”魔鬼般的练习让他很辛苦,甚至骨折了两个月自己都不知道。练习生吃住都在公司,私下外出也被经纪人完全管理,几乎完全没有自由。
没熬出来则要陪酒强迫卖淫
如果“练习生”培训几年后若没出道,就会被送去陪酒,结局和理想天差地远。据台湾的《NOWnews今日新闻网》报道,资深影剧记者狄志伟在TVBS《哈新闻》中表示:某年韩国演艺圈曾有一名练习生出面爆料,指控经纪公司表面上包吃住,事实上是把宿舍当成招待所,每次都让富商入内“选秀”,不知情的练习生被公司以练舞为由,带到满是镜子、镜头的舞蹈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动作,以供“验货”。
韩国电视节目《KBS World》2011年1月17日曾报道,韩国一家演艺公司老板李某因涉嫌在2007年到2010年间、对6名歌手练习生进行性侵犯被警方逮捕。据警方调查,李某对一名18岁的女练习生称,“想要在演艺圈成功就要被赞助商潜规则,为防范成名后跳槽必须拍裸照”,并强迫她们与其发生性关系。
现在国内人气爆棚的韩庚也曾在韩国做过“练习生”,他透露当年每天要连续练习20小时。
【明规则之二:签订“奴隶合同”进行经济剥削】
经过漫长的等待和压迫,一些练习生最终被经纪公司选中进行包装,签约出道成为艺人。但这仅仅是开始,艺人的生活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光鲜亮丽。据悉,导致韩国娱乐圈“黑幕重重”、艺人不堪重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卖身契。
合约是陷阱艺人以青春作抵押
2009年7月31日,韩国组合东方神起三名成员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三人与SM娱乐公司的13年协议失效,经历数月官司纠葛,首尔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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