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教学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公元前221年)
学习要求: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战国时期变法;掌握《法经》的产生、内容、影响等问题
重点难点: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变化,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意义。
本章主要内容:
一、春秋战国时期儒、道、墨、法各家的法律思想与争论焦点;
二、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制定、公布及其意义;
三、战国时期法制改革的主要成就。
一 社会结构的变化与法律思想
(一)、社会结构的变动
生产力的发展---“废井田开阡陌”私田的出现---礼崩乐坏
(二)、法律思想的争鸣
1、儒家的“礼治”、“德治”、“人治”思想
2、道家的“自然”、“无为”思想
3、墨家的“兼爱”、“尚贤”、“尚同”思想
4、法家的“法治”、“重刑”思想
二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
(一)、成文法的制定与公布
楚国---晋国---郑国公布成文法
(二)、公布成文法的争论及意义
首先,郑国的“铸刑书”遭到晋国旧贵族叔向的强烈反对。
其次,晋国的“铸刑鼎”也遭到鲁国旧贵族孔子的责难
请思考旧贵族为什么会反对?
三 战国时期的法制改革
(一)、魏国李悝的《法经》
第一在经济方面,“作尽地力之教”,要求农民“治田勤谨”,开垦荒地,提高产量,增加收入,实现富国强兵。
第二在政治方面,废除世卿世禄制,“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
第三在法律方面,总结各国立法经验,制定成文法典《法经》,确立以法治国原则,保护变法改革成果。
(二)、秦国商鞅的法制改革
第一,厉行“法治”、“重刑”原则
第二,废除世卿世禄制,实行军功赐爵制
第三,废止宗法分封制,建立国君集权制
第四,为田开阡陌封疆,改革田制与税制
第五,创立什伍连坐制,实施奖励告奸法
第六,革除族居私斗旧俗,发展小农经济
四、战国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
首先,各国国君控制着最高司法审判权,对重大案件握有最后决定权和最终裁判权。
其次,随着兼并统一战争的深入发展和边地的进一步开发,各地人口迅速增多,各国相继推行了与宗法分封制完全不同的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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