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智能检委会会议室建设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JNGP/2016/J0134
采购人: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3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5
一、前附表 5
二、总则 6
三、采购文件 6
四、响应文件编写 6
五、响应文件递交 9
六、公开报价与谈判 9
七、授予合同 14
七、质疑和投诉 14
八、解释权 15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16
第四部分项目说明 19
一、项目说明 19
二、设备清单 19
三、工期及质保期 23
四、付款方式 23
五、投标要求 23
六、其他 23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目录格式 24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报价函部分格式 25
附件一:报价函 25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6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27
附件四: 分项价格表 28
附件五:偏离表 29
附件六: 经营业绩一览表 30
附件七: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1
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 32
附件九: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文件 33
附件十:节能(非强制类产品)标志产品价格折减明细表 34
附件十一: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证明文件 35
附件十二: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折减明细表 36
附件十三: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 37
附件十四:原件清单格式 38
第七部分封面格式 39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就检察院智能检委会会议室建设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
采购人: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1、项目编号:JNGP/2016/J0134
2、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检察院智能检委会会议室建设项目,项目预算68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的项目说明。
3、本项目实行纸制响应文件报价,不实行电子文档报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
(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须提供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5、获取采购文件方法:
受到邀请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领取纸质文件。
6、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
8、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
9、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李弘联系电话:0537- 3012946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李斐
联系电话:0537-3202098 3202118
传真:0537-2397269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一、前附表
项号
项目
内容
项目名称
检察院智能检委会会议室建设
工期
2016年12月31日前
质保期
1年
资金情况
预算内
人民币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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