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论合同诈骗在司法中的认定.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论合同诈骗在司法中的认定.doc论合同诈骗在司法中的认定
【目录】
内容摘要…………………………………………………………第1页
关键词……………………………………………………………第1页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第2页
1、客体特征……………………………………………………第2页
2、客观特征……………………………………………………第2页
3、主体特征……………………………………………………第3页
4、主观特征……………………………………………………第3页
二、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第4页
(一)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第4页
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第4页
2、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诈骗行为………第5页
3、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第5页
4、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第6页
5、行为人在违约后有无承担责任的表现…………………第6页
6、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第6页
(二)一罪与数罪的认定………………………………………第7页
1、牵连犯问题………………………………………………第7页
2、法条竟合问题……………………………………………第7页
(三)关于连续诈骗行为同时涉及数种诈骗罪名的认定……第8页
(四)合同诈骗罪中共同犯罪形态的认定……………………第9页
参考 4、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
若当事人没有履行义务或者只履行一部分合同,则当事人对其占有的他人财物的处置情况,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其当时的主观心理态度,不同的心理态度,对合同标的处置也必然有所不同。所以可以从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处置情况认定其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如果行为人将取得的财物全部或大部分用以挥霍,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偿还他人债务、携款逃匿、隐匿财物且拒不返还等,应认定为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之故意,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2)如果行为人将取得的财物全部或者大部分用于合同的履行,即使客观上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之全部义务,一般不以合同诈骗罪论。(3)如果行为人将取得的财物没有用于履行合同,而是用于其他合法的经营活动,只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对方财物予以返还,应视为民事欺诈;当其没有履约行为时,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5、行为人在违约后有无承担责任的表现
一般情况下,具有履行合同诚意的行为人,发现自己违约或者对方提出违约时,尽管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提出辩解以减轻责任。但却不会逃避承担责任。当无可辩驳自己违约时,会有承担责任的表现。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在纠纷发生后,大多采用潜逃等方式进行逃避,使对方无法挽回自己的损失。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对那些不得已外出躲债,或者在双方谈判时百般辩解否认违约的,不能一概认定为合同诈骗,应该结合其他客观因素作具体分析。
6、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影响合同未履行的原因包括主客观两种情况。行为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享受了权利,而不愿意承担义务,表明合同未履行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造成的,从而说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享受了权利,自己尽了最大努力去承担义务,只是由于客观上发生了使行为人无法预料的情况,导致合同无

论合同诈骗在司法中的认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小博士
  • 文件大小55 KB
  • 时间2017-08-1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