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县2010-2011年度
“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
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局和市卫生局2008—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创建“江苏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我县2010—2011年度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主题是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引导和促使各医疗单位尤其是中医医院在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效率、保证医疗安全、提升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二、活动范围
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中医特色优势的措施
1、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
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鼓励和考核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重要指标。
4、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对接扶持发展任务。
5、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相关项目。
(二)人员配备与培训
1、县中医院进一步落实《关于中医医院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的通知》要求,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人员比例结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的比例不低于70%。管理人员中中医药人员比例应占60%以上;医院主要负责人、业务管理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经过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2、各单位要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3、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县中医院的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
(三)临床科室建设
,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县中医院的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综合医院的中医类别临床科室命名也要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单位要制定并实施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4、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掌握本科中医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
5、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6、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积极采用非药物中医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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