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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老庄道学中生命意蕴的美学解读
院系人文学院人文系
年级专业
班级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职称
论文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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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1
一、“道”为可道 1
(一)道的核心:“道”与“生命” 1
(二)个体生命的外识:“美”“丑”之辩 3
(三)生命的两种形式:“生”和“死” 5
二、生命的升华 6
(一)身的超越 7
(二)精神上的超越 8
结语 9
参考文献 10
致谢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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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道学中生命意蕴的美学解读
引言
穷天人之际,探究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普遍意义,揭示人的本质和价值,妙解人生的奥秘,打开生命与物象之间的通道,是以老庄哲学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哲学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老子崇尚自然,认为自然,人性的本来面貌就是美的最高境界,自然万物的底蕴潜藏着充实的生命,人能保持淳朴的自然的本身,涵养与天地为一的道心与德性,就能使自己的生命依循宇宙规律而展现其丰富的人生价值,达到美的极境;庄子更是以自然为宗,强调人的价值自觉性,他充分肯定了人的主体性,主张“忘我”、“忘物”,以达到身居寰中,却心游物外,“顺其自然”,与宇宙万物合一的自由甚至超越境界,实现人生价值与宇宙规律的合一。
一、“道”为可道
(一)道的核心:“道”与“生命”
“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问题,是以老庄思想为代表的道学美学的核心范畴,只有通过对“道”的阐发,才可以真正领悟道学思想中的“生命”的内涵。
老子认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是天地人同为一体的。“同时,道、天、地、人四者之中,人又是具有极其重要的存在意义的,“道”在老子思想中的出现被认为是源于上古时期对母神的崇拜”[1](),《老子》一书中有多次用到“母”字,“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老子》第一章),“天地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第五十二章)等等,而母神则又是生命力的象征,在以母神文化为代表而引申的神创万物思想基础上,老子进一步追求,将宇宙万物化生之本定为“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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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道’。”(第二十五章),继老子之后,庄子同样认为道是世界的本源,“自本有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庄子·大宗师》),因此“道”产生与天地万物形成前,与“母”相似,蕴含了无穷的生命力,创生了世间的一切,而生命正是“道”创生发展的必然结果。
“道无形,恍惚不可捉摸,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老子》第十四章),道是无形无象的却又是真实存在的,“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第二十一章),道的这一矛盾性,恰恰表明“‘道’并非不可达到的彼岸世界,也非抽象的观念、精神,因为它作为无形的实体,表现在一切事物之中,并赋予一切事物以生命。”“庄子认为物是有限的,物者:即道是无穷是超越了事物之间的差别,从道的角度看万物是“齐”同的,而道是一个无物之全,一切差别都能以道的同一性统一起来,因此生命活动的最高准则是“道”,“道”是生命的最高境界”[2]()。
“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道”的本性的自然无为的,这里所讲的“自然”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谓的自然界的自然,而是指天地万物独立自在的自然而然的存在状态和运行方式,一种本真的,固有的,天然的样态和秩序,代表一种无为的境界,道家以此意义上的自然为本,从根本上讲是提倡一种天然本真、自然无为的生存方式,使人的生命能合乎自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老子将道赋予了创造生命的意义,道生万物是基础,而其最终目的,其终极关怀是宇宙起源,而在于人的生命,远古时期的人们对生命是存在敬畏心的,而老庄把道作为天地万物的创生者,其目的在于把永恒的生命化为人的本性,把人同于道,同于自然,使人的生命获得永恒的意义。
而庄子是这样回答生命之于道这一必须面对且无可回避的问题的,“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是庄子在《大宗师》里论道的语句,从中也可以看出庄子对与人生的一种超脱的认识,大宗师篇主旨在于写真人体道的境界。大宗师即宗大道为师。宇宙为一生生不息的大生命,宇宙整体就是道。道亦即是宇宙大生命所散发的万物之生命。“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死生如一”的人生观,“安化”的人生态度,“相忘”的生活境界,是大宗师的主题思想。如果说,整部《庄子》是一首气势雄浑、神奇瑰丽的生命交响曲,那么“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段话就是其梦幻般的主旋律。属文虽短,却微言大义。
庄子的“相忘于江湖”,其本质是论道的。死生有命,日夜由天,这是人所不能干预的。而且万物都不能例外。因此圣人任由天道支配,把人生,毁誉看破。无所谓得,也无所谓失;既乐于生,也乐于死。《菜根谭》里关于人生的问题也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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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破,认的真。”我想这与庄子的“相忘于江湖”理论有契合。很多问题我们都要看的破,也要能认的真。在《大宗师》里,孔子曰:“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养给;相造乎道者,无事而生定。故曰,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所以说,鱼游于江湖之中就忘记一切而悠悠哉哉,人游于大道之中就忘了一切而逍遥自适。
做一个相忘于江湖的人,就像鱼儿在水里却不知道水对它的意义一样。相忘吧,彼此都不要记起。相忘吧,即使再见面,也形同陌路。这样一种状态,是鱼儿本初的状态,也是人类本初的状态。一百年前,你是你,我是我,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一百年后,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我们还是彼此陌路。就这样消失在江湖中,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消失在自我的深渊中。自我慰藉。这才是自我的救赎,才是灵魂的超越。这种大道的体验才是庄子要表达的核心思想。处于江湖之中,优游深水,自得其性,虽无患难与共的美誉,却可生命无虞,自由自在。庄子这里表达的,是对个人生命价值的关怀,是对生命本体的把握,是对自由的追问,是对宇宙生命生生不息的探索。所谓“忘”就是摒弃,忘却。它指向一种更高层的精神境界。为了心中的江湖,为了自由的超越,为了体验大自然的道,我们应该相忘,去寻找各自的自由,寻找大自然最本真的东西。它使人在苦难中依然看到生的希望,在干涸的江湖里依然寻得到审美的快乐、自由的天地和“葆真”的灵魂,从而更好地珍爱人生、创造人生、完美人生。“相忘于江湖”的目的,正在于在“无限舍弃”一切身外、身内的“物累”之后让生命的甘泉永注江湖,喷涌江湖,让它永远成为人类诗意的栖居之所。这是庄子对道与生命关系的自己的回答。
(二)个体生命的外识:“美”“丑”之辩
何谓美?何谓丑?“美”和“丑”是生命流程所面对的不可回避的两个问题,作为具有独立自主意见的人,在其社会生活中,根据客观现象,结合自身学识、修养、好恶会形成各自独特的审美观。但究其审美观的思想源头,无疑是以老庄哲学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哲学。
“万事万物以“形”为体,“形”是万物存在的感性形态,是事物直接诉诸于人的感官的外在形式,庄子认为“万物以形相生”,万物就依各自的“形”存在、繁衍。“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庄子·则阳》),庄子认为:形是事物表现出来的外貌、形态、声音、色彩等。人们通过感觉器官“视而可见”、“听而可闻”。因此,形、象、声、色就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和经验把握万物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构成的物象能使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得到某种感官的愉悦,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就形成了生命观照外物的最为基本的审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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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老子的时代,美和艺术是专供奴隶主贵族享受的,老子对他们的穷奢极欲的生活报以极大的不满,因此对美和艺术采取了一种简单的否定态度,他说:“五色使人目盲,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之行方,五味使人之口爽,丑音使人之耳聋。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而取此。(《老子》第十二章),“五色”、“五音”泛指艺术之美,老子认为这些东西刺激人的欲望,使人心发狂,于是会做出损人利己的事,而使老百姓不能满足基本生活的需要。“圣人为腹不为目”,所以在生活中应排除美和艺术。
庄子对于形色之美的态度并不像老子一样地决绝,庄子更多的认为应该从审美主体的角度进行审视,“阳子之宋,宿于逆旅。逆旅人有妾二人,其一人美,其一人恶,恶者贵而美者贱。阳子问其故,逆旅小子对曰: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庄子·阳子之宋》)。庄子在这里通过两个人对两妾美丑的不同看法,说明形色之美的判断带有很强烈的主观性、无定性,是很不可靠的。
人们通过感官经验达到的这种审美感受是不可靠的、不全面的,甚至会使生命异化和扭曲,一味的追求享受形色之美,会使人、物失去其自然之性。庄子的美学思想正体现了他独特的人生境界,在庄子看来,一味地追求事物的色、形、味,以及对功名利禄的追求的人生都是一种低级的无意义的人生,他说:“富贵显名利之者,勃志也,容动色理气意者,谬心也,恶欲喜怒哀乐者,累德也,去就取与知能六者,塞道也。”(《庄子》),这种对待生命的态度于当今处在物欲横流的人们无疑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那什么才是真美,大美呢?老庄认为道是宇宙万物及美丑善恶的本源,它“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庄子·天道》),因此所谓美、丑都是“道”化万物而使万物呈现出来的不同的存在状态,其本质是相同,都是道的表现:“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憰怪,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同时美丑又是相对的、暂时的,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美之与丑,其相去若何?”(《老子》第二十章),因此不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如果违逆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这一法则便是“人为”,是“失性”,这样物性会被扭曲,事物便会呈现出其“丑”的存在形态,世界就会变的丑陋而乏美。
在《庄子》一书中多次提出所谓“畸人”形象,意在说明“丑”不是事物外在形体的缺陷,而是内在的空虚,是事物“失性”的结果,在世俗之人眼中所谓的丑人,恰恰就是最具美的内涵的大美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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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有恶人焉,曰哀骀它。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十数而未止也……而寡人有意乎其为人也;不至乎期年,而寡人信之。国无宰,寡人传国焉。”(《庄子·德充符》),“跂支离无脤说卫灵公,灵公说之;而视全人,其脰肩肩。”(《庄子·德充符》),这些畸人,虽然他们肢体残缺,形体不全,甚至奇形怪状,但在庄子眼中他们健全、自由、适性的人格之美和丰富、完整、超越的内在精神之美,虽然“朴素”但“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所以庄子认为:“畸人者;畸于人而侔天下,故曰:天之小人,人之君子;天之君子,人之小人也。”(《庄子·大宗师》)
庄子的人生,无疑是审美的人生,他本无心于艺术,却不期然而然会归与“美”,所谓“道”实际上就是一种最高的艺术精神,他把老子“万物之母”的道发展成为大化之道,以“自然无为”为美,他的“至美至乐”的境界,也就是“物化”的境界,他所追求的自由解放,也就是他所言“闻道”、“体道”;也就是以“游”为象征的“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的大超脱的“逍遥游”,而他所谓的“心斋”,“坐忘”的主体,正是美的观照得以成立的主体,也是艺术得以成立的最后的根据,因此庄子般的生命,才是可贵,可叹,可敬的生命,是美的生命。
(三)生命的两种形式:“生”和“死”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在西方哲人感慨着这样每个人的一生都无法回避的问题之时,我国古代的先哲早已对此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庄子认为,人是“气”的一种存形式,“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庄子·秋水》),人是自然界的万物之一,所谓“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秋水》)。同时,“万化而来始有极也”(《大宗师》),人也是要加入这个“万化”的行列,是不能跃出这个“始卒若环”的圈子之外的,因而,生与死或者说死亡是人生第一位的,最终无法跨越的界限。《庄子》中一再写道:“一受其成形,不忘以待尽,与物相刃其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功,荣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自然,可不谓之大哀乎!”(《齐物论》),“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却,忽然而已。注然勃然,莫不出焉;油然谬然,莫不入焉。已化而生,又化而生,生物哀之,人生悲之,解其天弢,堕其天制,纷乎宛乎,魂魄将往,乃身从之,乃大归乎!”(《知北游》),庄子的这些描述无疑是他对生死的一种坦然处之态度的很好的反映,对任何人来说,“人”的这种存在形式终将泯灭(形化),这是人生的大限,这种大限的必然到来,往往使当事人表现出一种深情的悲哀,而这正是由于对生的眷念而产生的一种感情。生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赐予我们生的权利,同时给予我们同样走向死亡的结果,同时生命又是宽容的,这生和死之间有长有短,我们可以静静的躺在床上在睡梦中等待明天的到来,也可以在忙碌中结束我们所拥有的每一天,更可以在谈笑中追忆过去以往的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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