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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或许你现在仍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乘地铁,然而你却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乘地铁。许多人离开另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全部。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些平凡朴实的字眼串成一句话令人心生悲凉,感觉好孤寂。而这些孤寂的话是由一位拥有光环荣耀拥有无限前景的胜利人士写下的,他叫刘同,今年33岁。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也是中国新生代作家,多部青春畅销的作者。我很怀疑,拥有如此大成就的他,怎会孤独有经验过怎样的孤独。
我是个内向的人,对“孤独”“寂寥”这些悲凉的字眼比较敏感。或许这些字眼在别人眼里只不过是渲染一种悲的气氛,而在我眼里,它是一种美,一种凄美。当我阅读每一个孤独背后的故事,曾经那些痛的过往像电影一般不停在脑海里倒带,而映入眼帘的那些作者的评语和对每一种孤独的定义却在告慰我安抚我被揭开的伤疤。
人生中,我们好像每一个阶段都要拥抱孤独,高考结束后的失落、初入高校的生疏、对看不清的将来迷茫、对幻想的不断确定与否定……秋微说:孤独是人生最大的隐私。
关于孤独,我们只要记住两件事:孤独没有不好,不接受孤独才不好。也许是因为我学文须要对课本字词咬文嚼字,慢慢地我喜爱上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描述他独享夜晚的那一句:独处的妙处。是啊,独处的时间有时真的很妙。
我不爱说话喜爱静默地看着听着四周发生的一切,并不是真的喜爱孤独,而是不知该如何融入。自小搬来城镇上读最好的小学初中,靠自己的努力上了最好的中学,虽然条件比乡村的同龄人好一些,可我不喜爱城市中灯红酒绿,到处热闹霓虹灯闪耀灰尘满天飞,没有一个能宁静观赏夜空的地方。
喜爱放假回老家陪奶奶,喜爱不顾奶奶反对在四周的小山堆乱闯乱走,更喜爱冒着风险去禁区,因为我知道不管怎样我都能找到回家的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屋顶,听着轻音乐抬头仰视星星点点的夜空,想想自己的现状,思索自己的梦,向往我的将来。
这独处的孤独感不是哀痛而是沉淀自己热闹的心的安静,这孤独没有不好。作者讲解并描述了他从惧怕孤独到忍受孤独再到享受孤独这么一个过程的感受,而他事业上的胜利正是耐受住孤独带给他的一切。
用卢思浩的话来评价他的孤独,那就是只有从胆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奔波,到习惯一个人面对各种波折,才能明白孤独究竟是什么,它是你的一部分,它是天使也是魔鬼,它能让你变得更好,也能让你万劫不复。你只有面对它,孤独到最终都是一种极其真实的存在感。
作者从亲情、友情、爱情、青春、幻想等方面与我们共享着孤独。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有初入高校的惶恐和对青春将来的迷茫吧,找不到自己努力的方向。这种孤独感只有自己挺过来了才是真的不孤独了。
梁君思老师和郭慧钰老师都与我们共享过他们的经验,纵然有大部分同学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老师也是在忍受孤独的过程中挺过来了,才有了今日站在讲台上与我们共同学习的缘分。纵使疾风来,人生不言弃。
我想,当时有假如不是缘分让刘同与李旭材相识,没有李旭材的激励和支持,刘同会迷茫很长一段时间吧。好在,他坚持下来了,即使遇到困难也不轻言放弃。趁一切还来得及,对亲情而言,你以为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身边最亲近的人,后来你才知道最亲近的人最须要的只是你在身边。这种孤独只有切身体会到才会真真明白。
我喜爱旅游,从小喜爱爸爸做生意时带着我一起走,向南向北。而我总是想离家越远越好,多看看家以外的那些景那些事。可现在,离家不远不近,坚毅到现在却再也忍不住,思念的心情腐蚀着我的心。回头看看,当时的豪言壮志是多么可笑,而我却不得不承受这一切的孤独,而这孤独我才更加懂得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看不清将来,就好好把握现在。尽管有多不情多不愿,有多悔有多怨,中学我最喜爱的语文老师开学第一堂课的一句话让我坚毅到现在:既来之,则安之。回来安静,甘于孤独,不放弃内心的安静,不怕枯燥才能重新听回自己的心跳声。无论你将来身处混沌还是迷途,保持自由安静是破除任何困局的最大武器。谁的青春不迷茫,这本书为期盼将来的我点亮了前行的灯,纵使青春留不住,人生不言弃。
篇二
看完这本书以后,最令我触动的是,羞涩、害羞的同学站在讲台上向十年未曾见过面的老同学诉说自己以往的经验遭受,无疑她是英勇的,也是苦痛的。
对于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就算是最密切的人,也不愿过多提及,至少,以前的我是这样。中学时期那会儿的事,我很少向别人提起,因为我不太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所经验的孤独,还记得,那时由于一些特别缘由,我不得不离开重庆,只身一人去xx读书,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在当时只有15岁的我来说,是一件不行能完成的任务,可是我却一路走过来了。
在放国庆、五一长假的时候,宿舍的同学都回家了,只有我一个人待在寝室,因为离家远,不便利回去,就只能一个人在宿舍待七天,看着宿舍里11张空空的床,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因为胆怯,把宿舍的灯开着,却用被子狠狠的捂住自己,只为寻求一点平安感,第一年中学,我就这样挺过来了。
后来我妈不放心我,就让我在外面租一间房,那时我就自己一个人去学校旁边的公告栏上面找寻租房消息,最终我找到了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那时候,一学期八百块钱,跟老板交完钱,就起先搬东西,我的那间房在八楼,我就一个人完成了整个“搬家”过程,来来回回也许有十几趟吧,因为一个人,干完了所以的事情,没有跟父母说实话,骗他们我是叫同学一起跟我搬的东西,无疑当时的我,心里是苦涩的,自己一个人过完了三年中学生活,太多的孤独藏在心里,不愿将它诉说出来。
可现在的我认为:孤独跟人数无关,一个人也好,一群人也罢,得不到心灵上的安慰,才是最深厚的孤独。书中最能让我产生共鸣的一句话是,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喧闹,没错,就是这样,当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其他人就是多余的,既然自己融不到一群人之中,何必要去凑喧闹。
如今,孤独在我看来,不是一个人吃饭,逛街,看电影,而是一群人在一起有说有笑,你却发觉你根本插不上嘴,他们的世界从来都没有你的位置,你只能在一旁远远的观看,还协作他们扯动着嘴角,最终,你会厌烦这样的自己,渐渐的,你爱上了一个人生活的状态,明白了,一个人也可以狂欢,直到天亮。
读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之后,发觉它能很真实的触动到我的内心,不用说太多,只是某一个词,某一句话就能触动我,我想其他和我一样观看了预览版后的同学都是这样吧!终归我们都是一样正经验着孤独,被孤独战胜,到最终却也觉得光荣。感谢刘同,用文字暖和了我们。
篇三
在挚友的举荐下,我读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本书。其实七月初起先我和几个好友一起去旅行,回来后紧接着就学车,看到大家发的邮件这些就比较惊慌,自己还没有看也没有写,今日最终看完了,于是起先写,写写自己的一些看法。
看前面部分比较有感受,最起先看郭青年弹唱《米店》,我突然就想到七月份在xx的那家青年旅舍,那天晚上有个满脸胡渣的男生抱着一把吉他在唱歌,其中一首便是《米店》,大家坐在他身边跟着唱。
刚起先我和闺蜜在房间听到楼下传来歌声《南山南》,两人惊异的望了对方一眼,然后我们披上去xx湖买的披肩一起冲下楼去,因为那是我们很爱的歌。那是在那家青旅最快乐的晚上。或许以后不再有这样的机会,某些记忆可能恒久都只能是记忆。正如有些人恒久都只有在记忆里。
我以前看书很快,这本书却是渐渐看的,因为看太快根本不能知道什么。孤独,其实我比较怕孤独,我做任何事都喜爱拉着伙伴,一个人总觉得很惊奇。看书看着看着突然听到手机播放一首歌,特殊熟识,才想起那是几年前自己的手机铃声,这感觉很奇妙,像是突然偶遇多年不见的好友,惊异又惊喜还有点生疏不熟识。
或许等我能够接受孤独,不会因为孤独而难过的时候,我就能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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