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眠”的耳朵
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具备良好的音乐鉴赏能力,对于丰富情感,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形成完善的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鉴赏”一词在高级汉语词典里是这样定义的:对文物、艺术品的鉴定和欣赏。从其定义我们不难看出,一方面是欣赏即愉悦,而另一方面是对作品的判断、思考与理解。因此,音乐鉴赏不仅愉悦精神,还可以提高中学生对艺术的品评,是中学生亲近音乐、感受音乐最直接最经济的方式,在此过程中,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掘音乐的想象能力、理解力,并从中获得音乐美的享受、精神的愉悦和理性的满足。
任何一部艺术作品,它给个人的印象总是从构成它的物质材料开始的。音乐是听觉艺术,因此,构成音乐的物质材料――声音需依靠人的听觉去接受。“音乐艺术从它诞生开始直至今天,总是以音响标志着它的存在”――《音乐美学基础》。在课标中,也强调“坚持以聆听音乐为主的教学原则”“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然而,在当前高中音乐欣赏课中,学生很难建立一种良好的“听觉”式鉴赏习惯。表现为对音乐作品(声乐、器乐)纯音响欣赏过程中耐久力的缺乏之症状。笔者曾在高中年级做过实验,将音乐作品换成视觉作品:即一面播放音乐,一面配以画面等视觉形式(哪怕与音乐内容不相关),同样的作品,欣赏的方式转变,结果大相径庭。学生的注意力得到空前的集中。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高中学生已经进入
“形式运算”的高级思维阶段,逻辑思维力极强,理解力已经达到或接近成人的认知水平。但对音乐的鉴赏却为什么停留在如此“低级”的层面?对作品的欣赏非依靠视觉的辅助而不能完成?曾有位学生在看过一场某著名歌星的演唱会后,激动地对我讲:“老师,太精彩了。他的动作很潇洒,衣服很酷,现场的人疯狂到了极点。”我问这位同学:“你觉得他的音乐如何?”谁料他却说:“我没太注意。”这位同学代表着当今中学生的音乐鉴赏方式。
如今,铺天盖地的以MTV为形式的音乐作品充斥着中学生的精神生活,似乎这已经是认识音乐的主流方式了。中学生对一部作品的了解,基本上是先从视觉,再到听觉的过程,而在听觉过程中,虽然从形式上看是在欣赏音响,但大脑已经很少有想象的空间,对作品的理解已经只有先前视觉的限制。学生想的更多的是首次接受作品时视觉中的内容,如演唱者的表情动作或其他画面等非音乐因素。当前流行的很多红歌星受到了中学生的喜欢,如果只从他们演唱的CD中却很难辨别唱词的内容,从专业演唱的角度来看,他们还没过咬字关。但为什么其风格受到学生的喜欢?答案简单,欣赏者先是从视觉上对其人(歌星)的全方位认识开始,然后才关注音乐。在视觉中,形象、歌词、意境一目了然,这自然省去耳朵很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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