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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指投标人响应招标人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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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投标
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节工程投标决策
第三节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节投标策略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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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25条规定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建设部第89号令指出:
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是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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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参加投标巧目是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所允许的
投标人要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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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纪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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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质量安全事故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
一、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三、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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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质量安全事故分类
建筑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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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质量安全事故分类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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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法人或看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投标应当潜在投标人的自愿行为,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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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他人利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没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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