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大学法硕研究生调剂通知
福州大学2016年法硕调剂工作的通知及分专业计划数公布
一、2016年法学硕士、法硕调剂工作的通知
现我院调剂工作已经开始,目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硕(非法学)、法硕(法学)专业尚有调剂名额,请达到国家分数线且本科就读学校或一志愿报考院校为985高校或211高校或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并有意调剂至我院的考生于2016年3月18日—3月20日上午8:00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报名,我院将于3月21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给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于24小时之内回复确定,逾时视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分专业计划数公布
学院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数推免生
019 035101 法硕(非法学) 45 0
019 035102 法硕(法学) 20 0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16年3月17日福州大学2016年全日制法硕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2016年全日制法硕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法学院)
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二、2016年全日制法硕研究生复试程序
1、体检;
2、考生资格审查;
3、专业英语笔试;
4、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体检
负责机构:福州大学校医院
体检时间:2016年 3月24日(星期四)下午2:00—3:00分
体检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南门校医院。
注意事项:1、体检日可正常进食,即体检当天不必空腹。
2、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自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不用交到学院,体检时使用)和体检费80元(带本人身份证),并在体检单上标明本人所报考的学院名称。
备注事项:考生原则上按所排时间进行体检,若时间错过或时间冲突请于其他时间自行前往校医院补体检。
(二)考生资格审查
审查负责机构:福州大学法学院
审查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审查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法学楼215室
审查所需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2、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请考生本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5、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通过在线验证打印此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以上材料考生都需亲笔签名确认真实性。”
6、政审表(见附件链接下载)(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
7、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30元。
备注:若成绩单、政审表办理不及,可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邮寄至我院,邮寄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法学院董晨燕老师收;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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