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
金迪
Judy_k@
绪论
两个名称的并存
研究对象
学科性质
意义和价值
学习与研究方法
两个名称的并存
“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哲学”
“自然辩证法”(Dialektik der Natur)源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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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不同的东西(42)
“科学技术哲学”源于西方的科学哲学。
两个名称的并存,反映了在这个学科领域存在着两种传统。
学科名称不同,学科历史的长短也不同。
研究对象
自然界和科学技术
从“自然辩证法”角度看:
※问题一:自然观是否需要研究?
自然哲学:包罗各门自然科学在内的、凌驾于自然科学之上的哲学,也称“科学之科学”。
“用观念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想像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臆想来填补现实的空白。”(恩格斯)
“不用说,旧的自然哲学——无论它里面包含多少真正好的东西,包藏多少有用的胚胎——是不能满足我们的。”(恩格斯)
“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从德意志唯心哲学中拯救了自觉的辩证法并且把它转为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与历史观的惟一的人。”(恩格斯)
恩格斯想把旧的自然哲学改造为新的自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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