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团
联
合
会
网
站
管
理
条
例
共青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00九年三月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网站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江西城市学院社团联合会”网站。
第二条“江西城市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网站的管理工作应坚持“健康、丰富、特色、及时”八字原则。
第三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社联信息网络部负责,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由信息网络部各小组进行条块管理。
第四条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学校网络中心发布的《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网络文明》公约相关规定,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网站管理
第五条信息网络部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 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 对网站各项资源进行统一规划,负责信息发布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 信息采集
1、信息采集由信息网络部信息小组负责。
2、信息小组成员应负责收集所负责协会的信息,并做好所收集信息的统计工作。以便年终作为社团评优的参考。
3、所收集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有损学校或社团形象的不良信息,不得发布虚假或不实的信息。
(二) 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由信息网络部网络小组负责。
2、网络小组成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3、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4、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团委老师签字,并由网络小组成员进行登记。方可上传。
第四章网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七条信息网络部成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信息网络部成员应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第九条信息网络部成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条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信息传递延误和设备器材损坏的,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江西城市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信息网络部负责
社团网络管理制度(初稿)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