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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托财产起源于英国,其前身为英国世纪所流行的用益权W畛酰人们发明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规避当时的封建法律对财产转移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在英美法系国家里信托的发展比较普遍。信托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和管理和处分财产的法律制度,早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接受,并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生活中。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信托已被广泛应用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信托财产作为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由英法首先提出的。信托法律关系的客体,在信托法律关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是信托的生命力之所在。没有信托财产,便没有信托可言。可以说,信托财产是信托设立的前提条件,是信托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在信托法律关系中极为重要。关键词:信托财产;法律性质;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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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信托财产概念⋯⋯⋯⋯⋯⋯⋯⋯⋯⋯⋯⋯⋯⋯⋯⋯⋯⋯⋯⋯⋯⋯⋯⋯⋯信托财产概念及影响⋯⋯⋯⋯⋯⋯⋯⋯⋯⋯⋯⋯⋯⋯⋯⋯⋯磐胁撇拍睢璴磐胁撇挠跋臁信托财产的特征⋯⋯⋯⋯⋯⋯⋯⋯⋯⋯⋯⋯⋯⋯⋯⋯⋯⋯⋯H眯浴锷咸娲浴懒⑿浴信托财产的法律性质⋯⋯⋯⋯⋯⋯⋯⋯⋯⋯⋯⋯⋯⋯⋯⋯⋯信托财产的内容范围和种类⋯⋯⋯⋯⋯⋯⋯⋯⋯⋯⋯⋯⋯⋯磐胁撇哪谌莘段А信托财产的种类⋯⋯⋯⋯⋯⋯⋯⋯⋯⋯⋯⋯⋯⋯⋯⋯⋯⋯二、英美法系信托财产的构造⋯⋯⋯⋯⋯⋯⋯⋯⋯⋯⋯⋯⋯⋯⋯⋯⋯⋯⋯⋯“双重所有权”溯源⋯⋯⋯⋯⋯⋯⋯⋯⋯⋯⋯⋯⋯⋯⋯⋯⋯⋯·普通法上的所有权⋯⋯⋯⋯⋯⋯⋯⋯⋯⋯⋯⋯⋯⋯⋯⋯⋯⋯·衡平法上的所有权⋯⋯⋯⋯⋯⋯⋯⋯⋯⋯⋯⋯⋯⋯⋯⋯⋯⋯·英美法系国家关于信托财产的立法情况⋯⋯⋯⋯⋯⋯⋯⋯⋯·⒐赜谛磐胁撇牧⒎ü娑ā拦赜谛磐胁撇牧⒎ü娑āぁ三、大陆法系信托财产构造⋯⋯⋯⋯⋯⋯⋯⋯⋯⋯⋯⋯⋯⋯⋯⋯⋯⋯⋯⋯·日本信托财产的研究⋯⋯⋯⋯⋯⋯⋯⋯⋯⋯⋯⋯⋯⋯⋯⋯⋯·我国台湾地区信托财产的研究⋯⋯⋯⋯⋯⋯⋯⋯⋯⋯⋯⋯⋯··我国信托财产的相关立法及完善建议⋯⋯⋯⋯⋯⋯⋯⋯⋯⋯⋯⋯⋯⋯·信托财产在我国的发展及立法情况⋯⋯⋯⋯⋯⋯⋯⋯⋯⋯·磐胁撇谖夜姆⒄埂四、目录Ⅳ
磐胁撇谖夜牧⒎ㄇ榭觥夜磐胁撇⒎ú蛔闱榭龅姆治觥信托财产公示效力的不足⋯⋯⋯⋯⋯⋯⋯⋯⋯⋯⋯⋯⋯⋯·信托财产管理人制度的不足⋯⋯⋯⋯⋯⋯⋯⋯⋯⋯⋯⋯⋯”信托财产法律制度在社会的应用及其完善建议⋯⋯⋯⋯⋯·结论⋯⋯⋯⋯⋯⋯⋯⋯⋯⋯⋯⋯⋯⋯⋯⋯⋯⋯⋯⋯⋯⋯⋯⋯⋯⋯⋯⋯⋯致谢⋯⋯⋯⋯⋯⋯⋯⋯⋯⋯⋯⋯⋯⋯⋯⋯⋯⋯⋯⋯⋯⋯⋯⋯⋯⋯⋯⋯⋯⋯⋯⋯⋯参考文献⋯⋯⋯⋯⋯⋯⋯⋯⋯⋯⋯⋯⋯⋯⋯⋯⋯⋯⋯⋯⋯⋯⋯⋯⋯⋯⋯⋯⋯五、目录
一、信托财产的概念信托财产概念及影响磐胁撇拍信托财产作为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最先出现在英法上被表述为:委托入将信托财产交给了受让人,受让人虽然取得了它的所有权,但并不享有为了自己的利益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支配它的权利,而自负有为了出让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人的利益并按出让人的意志支配它的义务4陆法系国家在近代也纷纷在各自的法律中引进了信托财产概念,并对信托财产进行了研究和规定。我国从二十世纪引进信托法后,得到了许多学者广泛研究,并应用于社会实践中。并被认为与银行、证券、保险现代金融体系的支柱之一。在我国大量学者的研究和大量的应用,以及我国政府的支持下,我国于年盏诰沤烊ü舜蟪N岬位嵋樯笠橥ü恕吨谢H嗣窆埠凸托法》韵录虺啤缎磐蟹ā,并自同年月掌鹂J际┬小《信托法》的颁布,我国在信托立法中引进了信托财产概念。《信托法》第条第一款规定的信托财产概念是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第二款规定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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