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如意”终身寿险产品介绍
总部个险发展部
主要内容
产品形态
产品责任
产品特色
投保示例
产品佣金
同业比较
鑫如意终身寿险
谁能保?
30天到70周岁
怎么交?
年期:5、10、15、20年缴
方式:年缴
保多久?
终身
保多少?
产品形态
最低基本保额
说明
10万
以1,000为
单位增加
其它?
千万保额以下免体检;无次标体加保,无职业加费。
保什么?
身故/全残保险金
保额以3%年复利递增
保险金额
第一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以后各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以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末的保险金额×(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的减少部分视为终止合同,我们将退还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保额3%年复利增加
保险金额
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当天)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在本合同缴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含该首个保单周年日)的,我们将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的105%。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当天)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在本合同缴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的,我们将按以下三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的105%。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图示
身故/全残保险金
合同
生效
18周岁前
二者取较大值:
18周岁后
缴费期间内
18周岁后
缴费期满后
二者取较大值:
%
三者取较大值:
%
终身
附加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A款)
附加意外伤害门急症医疗保险
附加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B款)
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长期防癌疾病保险
附加保险费豁免定期寿险
可搭配险种
可搭配险种
特别说明:附加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不能同时附加。
产品特色之一
终身复利!
基本保额每年3%复利增额,从第一年一直到老!
一生中最大涨幅能达到20多倍
44年
10年
12年
21年
银行利率总体呈现下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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