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优抚政策落实情况汇报.doc县民政局优抚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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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现有重点优抚对象2696人,其中,退役伤残人员357 人,在乡复员军人32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637人,“三属”95人,两参人员278人。另外,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老兵2615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烈士子女219人。20**年农村籍义务兵388人,城镇义务兵60人。为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在优待金发放、优抚对象门诊补助、涉核人员体检、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形成了及时发放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纳入合作医疗管理、积极实施大病救助三位一体的救助体系。现将优抚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㈠、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抚对象这一特殊群体,将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按照冀民[2011]103号要求,;;。收到冀民[20]102号文件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进行研究部署,决定自2013年一季度始,按照102号文件为优抚对象执行新标准并补发20年第四季度差额款。㈡、全额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面执行冀民[20]98号文件规定,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计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政府按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10%计发。;;,。㈢、按照年度抚恤金10%兑现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落实“一站式”医疗补助。按年度抚恤金10%兑现门诊补助。为提高工作效率,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采取与定期定量补助一同发放,方便了广大优抚对象,全年为1-6级伤残军人以外的 。落实“一站式”医疗服务。积极与县中医院协商合作,将中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优抚对象在中医院诊治后,持药费单据在及报处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通过新农合医疗平台,按照县政府【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侧】(献政办字[2010]65号)要求,再次给予不同比例的医疗补助,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㈣、整体落实涉核退役人员相关待遇。贯彻冀民[2011]44号文件精神,将维护原8023部队和其他涉核人员身心健康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在生活、医疗方面给予重点关注,去年8月和今年8 月,组织名原8023部队和其他涉核人员在XX市体检中心两次进行体检,详细掌握每人的身体健康状况;10名农村籍涉核人员在享受两参人员待遇的同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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