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
分类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1月30日对外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8年4月1日施行。
一、《办法》解读:
(1)进出口贸易迅猛发展
(2)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现代海关制度推进步伐加快
(3)中国海关参与国际事务逐步广泛深入
(一)为什么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企业分类管理制度是建设现代海关制度的重要基础。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新型监管模式,实施企业分类管理是解决目前海关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和日益增长的业务量与有限的人力资源矛盾的根本办法。
(一)为什么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统一海关执法的需要
为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海关总署及有关海关相继出台了一些通关便利措施。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将这些通关便利措施进行整合、规范,统一海关的执法。
(一)为什么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1、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关企业,并明确在海关登记的加工企业,也按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施分类管理。
(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
2、增加了企业类别。在原有A、B、C、D四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AA类管理类别。AA类企业与原A类并非同一概念,是好中之好。规定AA类企业必须经过中国海关实施的包括内控机制、贸易安全审查的验证稽查。
(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
3、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差别管理。为鼓励企业守法自律,《办法》规定“海关总署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
4、整合了通关便利措施。按照“统一、规范、配套”原则,《办法》吸收归并了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便捷通关制度适用的通关便利等措施,通过制定通用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对全国海关实施的不同通关便利措施予以整合,统一和规范海关执法。
(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
5、明确了海关与商界的合作伙伴关系。《办法》规定“海关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开展经常性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的内容,明确提出海关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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