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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涉税业务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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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梳理讲解
20191020
一、企业所得税
第一部分
二、增值税
第二部分
三、个人所得税
第三部分
四、社保费
第四部分
一、企业所得税
第一部分
根据原有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三项标准,本次新规中,13号文及2号公告将三个标准都扩大了,并且不再区分企业类型,实行了统一标准,由此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覆盖面。
(一)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按照原先的政策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而本次政策调整后,采用了超额累进税率的方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个区间分别计算。具体规定及对比详见下表:
(二)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
案例1
A公司其他条件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因此,2019年应纳所得税=100×25%×20%+(300-100)×50%×20%=5+20=25万元,较无优惠政策时的300×25%=75万元要节省75-25=50万元的税款。
而另一个例子:B公司其他条件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导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应全额适用25%的税率,因此2019年应纳所得税=×25%=。
二、
(一)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口径
(二)预缴方式及判断依据
2号公告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号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优惠条件判断
通过填写申请表即可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所有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其中,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享受优惠的方式
(一)增加判断指标
(二)调整填报说明
(三)自动生成结果
如图所示,修订后表格中设置“按季度填报信息”项目,由企业依据会计核算、人员管理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既有的数据直接填列,无需再为享受税收优惠而特别计算。
对《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20103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等其他表中有关项目的填报说明,按照实施后的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A20103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申报表的调整及填写
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梳理
创投企业
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第一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化转制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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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