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安环科
文件名称: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文件编码:FEDZ-AEP15-A
制订日期:2011年9月12日
修订日期: -
版本: A
受控状态:受控
批准: 审核: 编制:
修改记录
序号
章节号
修改条款
修改内容
修改人
修改日期
备注
1. 目的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快的展开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负责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
安环科: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确保该程序的有效运行。
:对发生的事故,根据本程序要求尽可能快的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工作的有效。
5. 规定
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状况及现场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各级主管。
发生轻伤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直属主管或单位安全员;发生重伤事故,除报直属主管外,还须报告公司安环科和工会,并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死亡事故时,除按照上述流程上报外,安环科还应在2小时内上报当地安监部门。
事故发生后,在上报的同时,应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要求,开展相应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调查
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发生单位主管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于三日内将调查报告提交至安环科。
重伤事故或较大事故由管理者代表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安全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死亡事故或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或主管部门会同上级安监、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
非伤亡的重大事故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在十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给最高管理者。
安环科负责组织职业病原因的调查工作,必要时组成调查组。对职业病的发病原因、病情、防范或应急措施提出书面报告,报告应在三十日内提交至管理者代表或最高管理者。
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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