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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举制度发展历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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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
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
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连年。
科举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材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念书人参加的人材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的殿试部份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材的取士制度。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当选拔。权贵子弟无论好坏,都可以做官。许多身世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短处,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材。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观点,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材。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也是现代选拔公事员的一种制度,更名为“国考”
中国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科举以前的人材制度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慢慢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级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之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代,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增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那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材。由州选举的称为秀才,由郡选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征辟制也存在着各种短处。
魏文帝时,陈群创建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身世、道德等考核民间人材,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别离是将察举之权,
由地方官改由中央录用的官员负责。可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材。魏晋时期,世族势力壮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材,后来乃至所凭准则仅限于家世身世。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利
隋朝一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先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转变,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增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利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性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大业年间,隋炀帝还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那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那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那时虽是草创时期,并非形成制度,但把念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一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隋朝衰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材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一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常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朝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其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身世。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身世,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天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转变,但大体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那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落款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及第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朝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若是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取得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能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朝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王侯将相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可是弄虚作假,沽名钓誉的也不胜列举。唐太宗重视人材的培育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朝并无形成制度。
在唐朝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即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宋朝一一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朝的科举,大体同唐朝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朝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
科举考试,但后期致使选官过冗过滥。相较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那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朝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朝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身世;三等赐同进士身世。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朝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朝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乃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碰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身世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朝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华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及第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朝科举,最初是每一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一年秋季,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昔时进行殿试。
从宋朝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成立避免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以后,徇私舞弊现象愈来愈严重。对此,宋朝统治者采取了一些办法,主如果糊名和誊录制度的成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按照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可是,糊名之后,还可以熟悉书画。按照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笔迹也无从识别。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劳。可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朝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朝科举大体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念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受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转变,《三经新义》
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朝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避免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抵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而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朝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元朝一一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中落时期
蒙前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行科举,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
次开办。
元朝的科举制度大体沿袭宋朝,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前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派。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衰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共举行过十六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无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明清科舉制度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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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一一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前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朝所开的先例。
元朝衰亡后,明王朝成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式之周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念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缘愈来愈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通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别离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廩膳生员,简称廩生;定员之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廩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址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都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别离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天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别离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和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昔时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成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从头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第二天读卷,又第二天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身世,三甲赐同进士身世。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
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落款。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美谈。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罢了。
殿试以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通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别离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身世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可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好坏。所以,一般念书人往往把终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论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前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必然程式,字数有必然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论述为何,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份,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一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朝的经义(主要来源于朱熹注解)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保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同时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死路。明末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一一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衰亡
清朝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大体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各种特权,做官没必要通过科举途径。清朝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成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朝,日趋没落,短处也愈来愈多。清朝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朝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路,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制。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出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廩生,有必然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必然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一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起落。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可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
“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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