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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改造03号地块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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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改造03号地块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盖章)
编制日期: 二0一七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 1 -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 4 -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4 -
1. 总则 - 9 -
2. 资格预审文件 - 10 -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11 -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 - 13 -
- 13 -
6、通知和确认 - 14 -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 14 -
8. 纪律与监督 - 14 -
- 15 -
- 15 -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 16 -
二、申请人资格预审附加条件的审查办法前附表 - 18 -
1. 审查方法 - 20 -
2. 审查标准 - 20 -
3. 审查程序 - 20 -
4. 审查结果 - 21 -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 25 -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改造03号地块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17GC060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改造03号地块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梅林街道振兴路与湖山路的交叉口,南临村文化活动中心,西靠湖山路,北依振兴路。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760平方米。建筑主体采用7层现浇框架结构。
:81951782元。
:63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合格
:确保获得市“结构优质奖”。
:
承包范围:桩基、基坑开挖及围护、土建、水电安装、智能化、装修等项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管理范围:上述承包范围及厨房设备、电梯等专业的管理。

;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申请人 2017年月日: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本资格预审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下同)为 2017年月日时分,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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