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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詹红荔事迹与政法核心价值观的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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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詹红荔事迹与政法核心价值观的思考
詹红荔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7年以来,先后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87件1120人,这些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顺利升学,真正做到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走出了一条运用司法程序,全方位、多层次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色审判之路。她用她全心的爱向我们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员身上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她是一位真正的“爱心法官”,她结合少年审判的基本特点,总结出了一套关爱他人、传承爱心、回馈社会、情铸和谐的“爱心接力”的帮教工作法。以改革创新为核心,铸就了充满时代精神的爱心主旋律。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了人民法官对理想信念的始终不渝,对党的事业永不懈怠,正是她这种对党忠诚、对人民群众充满热情的工作理念,用全部智慧和力量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做出了贡献。通过深入学习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我们感觉到她的事迹生动、全面地诠释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前提,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人民法院的本质工作即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快速有效发展。它要求所有政法干警忠诚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诚为民。詹红荔同志在基层单位的工作之中,始终把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从接手案件到组织开庭,到审判,再到工作转交,时时刻刻都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扮演好自身社会矛盾化解者、社会行为引导者、社会秩序守护者的角色,踏踏实实地践行着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宗旨理念,是政法干警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法院行使的司法权一样属于人民,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所以,为民司法,服务人民是政法干警工作的初衷,工作的宗旨。詹红荔同志,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倾注了对失足少年的爱心和真情。她不抛弃、不放弃,始终坚持微笑、鼓励、温暖和友善,始终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孩子是甘心落后的。正是她这种难以想象的执着,为失足少年返回社会创造了好的条件,使得失足少年看到了生活下去的曙光。正是她这种为民的思想,拯救一批失足少年,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减少了矛盾纠纷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公正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追求,是法院工作设置的终极目标。人民法院是人民群众的天平,居间裁判,不偏不倚,维护社会正常的社会秩序,可以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院司法追求的最高目标。詹红荔同志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心为民。在工作之中,她始终坚持
“三三九不工作法”,绝不因私枉断一宗案件,在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要维护失足少年的合法权益,处处体现公平、公正。庭前准备、案件审理、移交执行各个阶段,既做到了对有利于被告人证据的整理,又做到了对不利于被告人证据的整理,从整体把握,综合维护被告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说,做到了以自身公平、公正行为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
廉洁是对政法干警要求的基本操守,是政法机关开展工作的基石。可以说廉洁问题关乎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人民法院队伍的清正、廉洁程度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人民法院司法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取之于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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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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