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厦门象屿保税区南部,地处湖里大道延伸段北侧、象兴路东侧,,拟建建筑面积153873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2708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1165平米。
二、编制依据
1、宝冶建设《环境因素管理规定》QG/SBC AB 144-2007/C
2、宝冶建设《环境保护管理规定》QG/SBC AB 150-2007/C
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污染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方案报备管理办法(试行)》
4、《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
5、《厦门市排放污水收费暂行办法》
三、环境目标和指标
1、总体目标
污水、噪声、粉尘、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受控,无相关方重大投诉事件
注重节约能源和自然资源,创节能、节约型工地
争创厦门市文明标化工地
2、分项目标和指标
分项目标和指标
序号
目标
指标
1
施工场界噪声达标
土石方施工:昼间<75dB 夜间<55dB
结构施工: 昼间<70dB 夜间<55dB
装修施工: 昼间<65dB 夜间<55dB
2
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达标
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后排放,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
3
施工现场扬尘符合要求
,现场地面平整坚实无浮土。
4
有毒有害废弃物依法处置
有毒有害废弃物单独封闭存放,并委托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单位清运、处理。
5
注重节约能源和自然资源
办公用水电消耗逐年降低;
纸张分类管理,双面使用;
工程主材不超过定额消耗,尽量回收利用上一工序的废弃料。
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措施
因天气干燥和工程施工的大面积展开,粉尘污染指数急剧上升,为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大气质量,降低空气污染指数,遏制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措施如下:
(一)落实目标责任: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二)编制专项方案:施工现场必须编制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
(三)封闭现场围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彩色喷塑压型钢板围挡墙,并结合企业文化和周边环境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美化、亮化。严禁使用砖砌等其它形式的围挡墙,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建工程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凡是有污染和破损的,必须立即更换。
(四)标准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必须采用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达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技术规程》的要求。搭设前必须对周边环境进行评估,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批。严禁新建砖混临建设施。
(五)建筑材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 建筑材料、构件的存放、位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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