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店内广播播音规范
一、目的:
明晰工作内容及流程,统一卖场形象;
二、播音规范:
1、日广播时段的划分(卖场营业时间为早9点至21点,合计12小时):
针对卖场实际情况,将一日划分为上午、下午、傍晚三段,从三段时间中,确定每一段时间顾客购物高峰期(1小时,按正常为上午10:30—11:30、下午15:20—16:20、晚上18:40—19:40)为黄金时间段,遇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广播的黄金也会相对延长30分钟。除开店、闭店前后10分钟以外,为“非黄金时段”。
(注:此黄金时间段及非黄金时间段的划分,为单方拟定。在卖场制定广播计划时,应根据实际的高峰期状况从新划分,时间长度依然以1小时及1个半小时为标准。)
2、各时段广播内容的设定
(注:具体时间应根据卖场实际营业时间总长度划分确定):
n 黄金时间段播放内容:(合计时间180分钟):
“促销类”内容,占50%,即108分钟;
“购物流程类”内容,占35%,即63分钟;
“公共提示及单插音乐”内容,占15%,即27分钟;
n 非黄金时间段播放内容:(合计时间510分钟)
“企业经营理念类”内容,占40%,即212分钟;
“购物流程类”内容,占30%,即159分钟;
“公共服务、提示、娱乐及穿插音乐类”内容,占30%,即159分钟;
n 开闭店前后播放内容:(合计内容30分钟)
内容为“迎宾、送宾”
3、播音的作业管理
n “播音稿制定”每条间隔3分钟;
n 制定节目排表,播音员需严格按《播出表》进行节目编排。
n 周六、周日、节假日《播出表》单独排定。
4、播音员工作要求及特色体现
n 岗位重要性:同样于一线的销售人员;
n 播音员要求:声音甜美悦耳,有磁性;
n 每日口播时间:净时间不少于4小时;
n 普通口播语速:,150字/分钟
n 特殊口播(商讯)语速:语速3字/秒,180字/分钟(迎合卖场整体促销氛围)
5、门店广播的相关程序管理
n 播音稿内容“迎送宾”、“经营理念”、“购物流程”、“承诺”门店应依照公司统一下发的内容,进行播音,卖场无权修改。如需变更,须由门店店长提出申请至企划部审核;
n “商讯”、“公共提示”“卖场介绍”内容,卖场根据给付“模板”自行调整。可统一录制的部分内容,如经常更改,可改为口播。
n 根据广播稿《播出表》、《节假日播出表》模板,制作每月广播明细,每月更新一次,每次需以纸质打印稿的形式上报企划部审核、存档。
n 总部对该项的内容的检查,将以《门店广播播出表》为依据。
n 固定内容录制由企划部统一录制。
三、播音内容
1、“迎宾、送宾”播音稿
n 说明:
8:55—9:05内容可一次性录制,即时播放;
8:55之前内容为广播员口播;
20:55分以后内容可一次性录制,即时播放;
n 声音要求:
播音亲切、舒缓。“迎宾”播音配背景音乐,“迎宾词”播诵前20秒音乐渐弱后方可开始播音(迎宾词9:03准时播诵),播音结束后音乐渐强。
n 广播员播音语速:
n 具体内容:
8:39(提醒员工开早例会):
l 重复次数:两次
l 用时:33秒/次
l 间隔:1分钟
l 背景音乐:无,播音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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