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与善治
整体架构
第一部分:
一、治理理论的五个论点
第二部分:
二、善治内涵、本质特征
三、善治的要素
四、善治兴起的原因
五、治理失效与善治
六、善政(good government)与善治(goodgovernance)
七、善治与民主
一、治理的五个论点
(1)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与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 它认为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了公众的认可, 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2)治理意味着在为社会和经济问题寻求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存在着界限和责任方面的模糊性。它表明, 在现代社会国家正在把原先由它独自承担的责任转移给公民社会, 即各种私人部门和公民自愿性团体, 后者正在承担越来越多的原先由国家承担的责任。这样,国家与社会之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界限和责任便日益变得模糊不清。
一、治理的五个论点
(3)治理明确肯定了在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进一步说, 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必须依靠其他组织;为达到目的,各个组织必须交换资源、谈判共同的目标;交换的结果不仅取决于各参与者的资源, 而且也取决于游戏规则以及进行交换的环境。
(4)治理意味着参与者最终将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这一自主的网络在某个特定的领域中拥有发号施令的权威,它与政府在特定的领域中进行合作,分担政府的行政管理责任。
(5)治理意味着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仅限于政府的权力, 不限于政府的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还存在着其他的管理方法与技术,政府有责任使用这些新的方法和技术来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
二、善治内涵、本质特征
善治(good governance)就是以提高社会治理总体性绩效为目标,通过官员与民众之有序互动与互赖协商,借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合作管理和伙伴关系,达致公共利益最大化之社会管理过程。简言之,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
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不是权利)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表示国家与社会或者说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从全球范围来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
三、善治的要素
一位法国银行家认为善治的要素包括:
(1)公民安全得到保障,法律得到尊重,特别是这一切都须通过司法独立、亦即法治来实现
(2)公共机构正确而公正地管理公共开支,亦即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
(3)政治领导人对其行为向人民负责,亦即实行职责与责任制
(4)信息灵通,便于全体公民了解情况,亦即具有政治透明性。
俞可平先生认为善治的要素包括:
(1)合法性(legitimacy)。它指的是社会秩序与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它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看是合法的东西,并不必然具有合法性。
(2)法治(rule of law)。法治的基本意义是,法律是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透明性(transparency)。它指的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性。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包括立法活动、政策制定法律条款、政策实施、行政预算、公共开支以及其他有关的政治信息。
(4)责任性(accountability)。它指的是人们应当对其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公共管理中,它特别地指与某一特定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及相应的义务。
(5)回应性(responsiveness)。它的基本意义是,公共管理人员与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
(6)有效性(effectiveness)。这主要是指管理的效率。它有两方面的基本意义,一是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学,管理活动灵活;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善治概念与无效的或低效的管理活动格格不入。
(7)参与(civic participation/ engagement)。这里的参与首先是指公民的政治参与,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但不仅仅是政治参与,还包括公民对其他社会生活的参与。
(8)稳定(stability)。稳定意味着、生活的有序、居民的安全、公民的团结、公共政策的连贯等。社会的稳定对于公民的基本人权、民主政治和经济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社会政治的稳定程度也是衡量善治的重要指标。
(9)廉洁(cleanness)。主要是指政府官员奉公守法,清明廉洁,不以权谋私,公职人员不以自己的职权寻租。公职人员的廉洁直接关系到治理的状况。
(10)公正(justice)。公正指不同性
治理和善政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